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维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维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5-11 阅读次数:】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项 | 165769.000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共 93 辆车辆的维修服务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30分钟之内到达。维修完毕后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应达到交通部门规定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小型车维修。 | 一、项目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维修项目 二、招标人: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项目概况: 进一步提升车辆驾驶性能,快速进行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决定对我队的 20 种车型,共 93 辆行政车辆的维修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年度维修车辆总预算最高为160万元。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30分钟之内到达。维修完毕后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五、验收标准: 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六、结算定价方式: 按照实际维修发生额结算费用,按次结算费用,其他件不得高于本地4s店维修价格。 七、付款条件: 结款时供应商与采购方应对账完毕,且供应商按照对账金额为采购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经采购方领导签字到采购方综合办公室结算,结算之日起30日内。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采购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经双方商讨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顺延1年。) 九、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应达到交通部门规定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小型车维修。 投标维修企业举升设备不低于5-10台,具有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喷油嘴清洗检测仪,生产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备钣金喷漆业务。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供应商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30分钟之内到达。 2、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保修期限12个月。 十:维修项目 (14)别克GL8 2015年 (15)南京依维柯 2007年 (16)江铃全顺 2011年 (17)尼桑天籁 2014年 (18)大众捷达 2012年 (19)大众桑塔纳3000 2013年 (20)大众朗逸 2014年 (21)大众桑塔纳致俊 2013年 (22)大众迈腾 2008年 (23)大众帕萨特 2014年 (24)中华V5 2016年 (25)中华尊驰2005年 (26)金杯海狮 2011年 (26)现代圣达菲 2006年 (28)华泰特拉卡吉普 2005年 (29)丰田普拉多4.0 2010年 (30)丰田考斯特 2007年 (31)三菱得利卡 2011年 (32)宏运客车2018年 (33)尼桑皮卡D222013年我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维修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服务价格明细表 | 无偏离 | 我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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