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岗集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长丰县岗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11-12 14:24:42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岗集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长丰县岗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11-12 14:24:42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0BFCGZ03124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补疑5(招标编号:2020BFCGZ03124)
1、问:2020-2021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已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公布结果,但获奖证书暂未下发,我司获奖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予以认可。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
联人:张显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0年12月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0BFCGZ03124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补疑4(招标编号:2020BFCGZ0312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调整为“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得 2 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E1修改为:1.0 ,E2修改为0.5。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
联人:张显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2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0BFCGZ03124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 问:长丰县岗集中心卫生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34938.44㎡,模板工程量244290㎡,含量系数为6.99,超过了同类型建筑模板含量指标的一倍左右,请招标人核实此项数据是否有误?
答:投标人自行按初步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
2、 问:长丰县岗集中心卫生院地下工程建筑面积15620.23㎡,内墙6的抹灰工程量为71115.24㎡,含量系数为4.55,且地下工程砌体总量1580.04m3,砌体总量不多但抹灰量较大,请招标人核实此项抹灰工程量是否有误?
答:投标人自行按初步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
3、 问:招标人能否提供吸音板墙面、装饰医疗板墙面等材料的规格?
答:该部位需深化设计,用材调整为复合钢墙板,品牌详见推荐表。
4、 问:朱巷中心卫生院的总概算为16281.12万元,岗集中心卫生院总概算为47528.25万元,合计共63809.37万元,招标控制价为62900.00万元,比总概算少了909.37万元,招标人能否明确具体差额在哪里体现?
答:扣减费用为招标人费用。
5、 问:为便于提供准确的设计方案,本项目可否提供用地红线图及设计任务书?
答:设计任务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地红线图详见补图。
6、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信用得分要求“获得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设计分级情况: A 级 2 分,B 级 1 分。”,经我方查询仅个别设计企业可以同时满足此两项要求。此两项评标标准设置是否存在不妥,可否降低企业资质要求的评分标准
答:招标文件中:“2.2.3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调整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得 2 分”
7、 问:该项目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此外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2.2.3(1)商务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中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4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请明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是否包含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答:包含。
8、 问:该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商务评分标准信用得分: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分级情况:AAA级3分,AA级1分。获得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设计分级情况:A级2分,B级1分。请明确:该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分级情况是否只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该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设计分级情况是否只由本项目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答:如联合体投标,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成员最高评价等级计算,不区分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
9、 问:招标文件/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因该项目为EPC施工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饰工程、空调新风工程等多项专业性较强工程,故承接此项目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本项目仅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法体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实力。 建议:1、为了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建议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增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专业承包资质作为评分加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我司人员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疫情期间已到期,由于疫情原因和所属地市政策原因未能及时进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复证工作,但是国家及所属地市行业主管部门有文件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106 号)有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我司同时提供疫情期间过期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1、问: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 工程总承包EPC业绩。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本项最高可得 1 分。此处评分标准不合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亿元不合理,此处公共建筑专指不低于4.4亿元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条件设置过于苛刻,存在设置特殊条件为一些企业量身定制的嫌疑从而达到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目的。
答:业绩设置符合项目特征要求。
12、问: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 承接的医院医疗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5分(如“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本项最高可得5分,提供三个及以上得5分。备注:(1) 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发放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提供的医院医疗业绩若为单体工程,则该单体必须为具有医疗用途的建筑(如门急诊、住院康复、检查等用途),医院配套用房(如食堂、餐厅、行政办公楼、宿舍楼、会议中心等)不作为加分奖项;若为群体工程,则该群体工程中必须含有上述医疗用途的建筑;此处评分标准不合理,此处公共建筑专指医院医疗建筑工程项目存在设置特殊条件为一些企业量身定制的嫌疑从而达到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目的。
答:获奖设置符合本项目特征及创奖要求。
13、问:是否可以仅将业绩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勾选并备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请明确?
答:不是,只要在投标文件中有就可以。
14、问:招标文件 P162页“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此次投标为电子标,请问联合体成员填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是否放置在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里?
答:可以。
15、 问: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工程总承包 EPC业绩。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8日下发的合公法【2020】63号《合肥市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导则》第七点(二)小点中要求“(二)在资格条件设置时,??????考虑到目前建筑市场上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单位较少,为鼓励竞争,促进工程总承包行业发展,在招标时不宜将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施工总承包业绩。
答: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中“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 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调整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 可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16、问: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 (1)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本项最高可得 1 分。由于国家近几年才推行工程总承包制度,目前建筑市场上具有44000万元已竣工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单位较少,且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具有此类条件的仅有1-2家,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8日下发的合公法【2020】63号《合肥市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导则》为鼓励竞争,促进工程总承包行业发展。且EPC项目很多不公开招标,项目业主的需求参差不齐,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使用项目竣工面积更能反映项目参与方的综合实力。是否可以修改为:1、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或具有公共建筑竣工图纸面积不低于53000平方米EPC(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工程总承包业绩。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本项最高可得 1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问: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中朱巷中心卫生院缺少南面立面图,影响投标文件制作,BIM制作需要大量时间,请予以合理延期。
答:朱巷中心卫生院缺少南面立面图详见补图,开标时间按招标文件执行。
18、问:招标文件P3,自 2015 年 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至少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内容 若我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任意方满足此项要求即可?是否必须为牵头人业绩?
答:可以理解为业绩中联合体任意方满足此项要求即可,不必须为牵头人业绩。
19、问: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投标人设计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 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 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 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 件为准。 其中第三条表述仅体现投标人完成了图纸设计任务,无法体现投标人完整参与了该项工程,与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中的竣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表述相违背,建议将第三条修改为: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答:招标文件前附表附录3.中 投标人设计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第3条修改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和竣工证明验收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0、问:招标文件中对工期开工日期无明确要求,请提供开工日期。如无,是否可以自行拟定开工日期,以方便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答:中标单位确保2020年12月份开工,按计划工期800日历天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1、问:初步设计资料中朱巷中心卫生院住院楼改造工程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 包含。
22、问:经现场踏勘岗集卫生院原址楼栋拆除工程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包含。
23、问:初步设计资料中朱巷卫生院说明中P39页幕墙为1~2层,而建筑图为3层裙房,岗集卫生院说明中P80页幕墙为1~3层,而建筑图为2层裙房。是否表述有误?
答:岗集中心卫生院裙房为两层,局部三层为设备层。朱巷中心卫生院为两层裙房。
24、问:临水临电接驳点是否提供?
答: 中标后招标人仅提供接驳点。
25、问:是否有两个地块的CAD版本总平面图?
答:详见补图。
26、问:是否提供基坑设计图?
答:中标单位需提供基坑设计施工图。
27、问: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目录“三、价格清单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为EPC项目,无价格清单,请问是否必须提供“价格清单分项报价表”,如果必须提供请发布对应格式。
答:不须提供“价格清单分项报价表”。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
联人:张显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2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0BFCGZ03124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补疑2(招标编号:2020BFCGZ03124)因“招标答疑”,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7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8号开标室。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
联人:张显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2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0BFCGZ03124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补疑1(项目编号:2020BFCGZ03124)
1、各投标人,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价端口无须任何操作。
2、EPC总承包项下的医疗设备、办公家具、厨房设备等约11200万元以暂估价形式列入合同价,其二次暂估价招标工作均由EPC总承包单位会同业主单位进行,并按合肥市最新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文件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格式修改为:致:(招标人)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无误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序号 | 获得评价级别(AAA或AA) | 评价等级出处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 批次 | 专业 (房建或市政) |
1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 **年(第*批) |
序号 | 获得评价级别 (A或B) | 评价等级出处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 批次 | 专业(勘察或建筑或市政) |
1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 **年(第*批) |
投 标 人: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
备注:
1.投标人按照要求自行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扫描后通过“技术文件(其他内容)”上传。
2. 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
联系人:张显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23日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亿贰仟伍佰万元整(¥********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胡顶玉,阮怀琼,赵官明,徐峰,汪晓明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8日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0BFCGZ03124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亿贰仟伍佰万元整(¥********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光星,阮怀琼,赵官明,徐峰,汪晓明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6日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合同编号: | 2020BFCGZ03124-004 |
合同名称: |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2020BFCGZ03124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岗集和朱巷中心卫生院EPC工程总承包 |
招标人(甲方): |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标人(乙方):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所属地域: | 安徽省 |
所属行业: | |
合同金额: | 52500.0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11日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免责声明 :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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