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村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专列停靠处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伊村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专列停靠处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ZC-********51

二、项目名称:伊村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专列停靠处基地建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百樾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1号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A6幢4楼

成交金额: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施工范围:为充分发挥伊村饭店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专列停靠处“四史”教育和学习、引导功能,让珍贵史料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江苏省公安厅对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专列停靠处进行了深入调研、史料收集,结合江苏公安工作实际,拟建设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专列停靠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瞻仰大厅、会客室、书房、卧室、房间、车厢、室外展陈导视等区域的建设工作。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项目经理:刘勇

执业证书信息:苏********486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长军(磋商小组组长)刘清忠李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按差额累进方式下浮20%计算后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5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03室,联系电话:***-********-***)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公安厅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文婷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南京百樾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HXZC-********51伊村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专列停靠处基地建设(定稿)21.4.29.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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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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