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项目法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与遵义路交口
立项批文名称:关于滨湖车辆段上盖物业(滨湖车辆段A-2地块)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审批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4-09 11:21:59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滨湖车辆段上盖物业(滨湖车辆段A-2地块)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发改备【2016】33号、关于滨湖车辆段上盖物业(滨湖车辆段A-2地块)项目备案的通知
1.4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 A-2 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nbsp&nbsp&nbsp&nbsp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nbsp&nbsp&nbsp&nbsp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nbsp&nbsp&nbsp&nbsp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GZ00642&nbsp&nbsp&nbsp&nbsp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与遵义路交口&nbsp&nbsp&nbsp&nbsp2.6 建设规模:18栋单体及附属裙房,总建筑面积约145630平方米&nbsp&nbsp&nbsp&nbsp2.7 合同估算价:5500万元 &nbsp&nbsp&nbsp&nbsp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nbsp&nbsp&nbsp&nbsp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珠江路交口,总建筑面积约14563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6022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和屋顶花园绿化(概算约3000万元)及道路工程、架空层装饰装修(概算约700万元)、涉及地铁牵拉线改造、商业门头店招制作及安装、楼体亮化工程、公共区域照明灯具、灯带及沿街石材壁灯采购与安装、汽车坡道改造、雨水收集系统采购与安装、入户单位门采购与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nbsp&nbsp&nbsp&nbsp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nbsp&nbsp&nbsp&nbsp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3.4 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住宅建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住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备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0日09:00至2021年04月24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nbsp&nbsp&nbsp&nbsp(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nbsp&nbsp&nbsp&nbsp(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nbsp&nbsp&nbsp&nbsp(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28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831,66223282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nbsp&nbsp&nbsp&nbsp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打印。&nbsp&nbsp&nbsp&nbsp9.3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nbsp&nbsp&nbsp&nbsp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1981301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5219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10208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5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附表1调整如下:

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资历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t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t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5月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调整如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方参与竣工验收)

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3、如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范围等关键评审要素),应另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调整如下: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 员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3、如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范围等关键评审要素),应另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中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 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问题一:(1)中所需资料,提供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文本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问题二:(2)中所需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答:详见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问题三:(3)中所需资料,提供四方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可以?

答:详见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2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调整详见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变更公告。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内容调整如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51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914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牵拉线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一层商业街铺装及南边道理及硬质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完成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调整如下: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8日17时30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项目经理业绩调整如下:

项目经理

业绩

6分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3、若以上两个业绩在同一合同中体现仅计分一次(3分),本项满分共6分,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2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4 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住宅建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住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调整为:“3.4 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二、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0日09:00至2021年04月24日17:30。”

调整为: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0日09:00至2021年05月02日17:30。

三、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0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 招标公告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号开标室”

调整为: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508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9号开标室

五、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2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3增加“(10)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文件)。”

2、第二章附录6中附表2调整如下:

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说明

施工员

4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质量员/质检员

2

安全员

2

资料员

1

劳资专管员

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1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详见附件。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5月08日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绿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明光路9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捌佰伍拾陆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贰角捌分(¥48569995.2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捌佰肆拾万捌仟贰佰壹拾元贰角肆分(¥48408210.24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张明金
联系方式: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胡堃联系电话:66223282
公示期: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8日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绿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仟捌佰伍拾陆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贰角捌分(¥48569995.28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汪华胜,胡荟群,钱云峰,张道余,叶辉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绿化 地块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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