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项目名称: |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与遵义路交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滨湖车辆段上盖物业(滨湖车辆段A-2地块)项目备案的通知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4-09 11:21:59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5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附表1调整如下:
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t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t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5月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调整如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3、如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范围等关键评审要素),应另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调整如下: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 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3、如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范围等关键评审要素),应另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中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 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问题一:(1)中所需资料,提供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文本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问题二:(2)中所需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答:详见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问题三:(3)中所需资料,提供四方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可以?
答:详见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2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调整详见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变更公告。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内容调整如下: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14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牵拉线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一层商业街铺装及南边道理及硬质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完成 。 |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调整如下: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1年4月28日17时30分前。 |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项目经理业绩调整如下:
项目经理 业绩 | 6分 |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3、若以上两个业绩在同一合同中体现仅计分一次(3分),本项满分共6分,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2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4 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住宅建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住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调整为:“3.4 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二、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0日09:00至2021年04月24日17:30。”
调整为: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0日09:00至2021年05月02日17:30。
三、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 招标公告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号开标室”
调整为: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8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9号开标室”
五、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2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3增加“(10)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文件)。”
2、第二章附录6中附表2调整如下:
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说明 |
施工员 | 4 |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
质量员/质检员 | 2 | |
安全员 | 2 | |
资料员 | 1 | |
劳资专管员 | 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文件)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张明金
电话:0551-6266280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4月1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详见附件。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BFFGZ00642
九联湖畔小区(滨湖车辆段A-2地块)景观绿化及附属零星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绿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仟捌佰伍拾陆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贰角捌分(¥48569995.28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汪华胜,胡荟群,钱云峰,张道余,叶辉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5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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