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人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地址:市本级
财政委托编号:RWSC2021-1778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2021-04-19 14:32:35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10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0841
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480 万元
最高限价:480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进场服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00至2021年04月26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
标段简称: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76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1BFFFZ00841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无标题文档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0841
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评分细则中“拟配备人员资质”修改为:



拟配备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1人):

a.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

b.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c.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结业证书的,得1分;

d. 具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专业岗位师资培训结业证书的,得1分;

e. 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抗疫工作者”相关荣誉的,得2分;

f.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协会(学会)表彰的优秀项目经理的,得2分。

(2)维保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b. 具有水电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电工高级(或三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c.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3)水电维修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b. 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高压电工)证》的,得1分;

c. 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低压电工)证》的,得1分;

d.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得2分;

(4)拟配备水电管理人员:

a.拟配备电工具有水电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电工高级(或三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b. 拟配备电工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焊工)的,得1分。

(5)保洁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或部门经理岗位证书,得1分;

b.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得2分;

(6)宿管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b.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或部门经理岗位证书,得1分;

c.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得2分。

(7)综合管理员(1人):

a.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b. 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资格证的,得1分;

c.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或部门经理岗位证书,得1分。

注:1)各岗位不得互相兼任;

2)第(1)-(7)项评分中,如涉及人员学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3)第(1)-(7)项评分中,如涉及人员奖项、荣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
网上公示截图 (具有其中之一即可) 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或获奖人名称, 如无法体现, 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第(1)-(7)项评分中,涉及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其他类型证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的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1)-(7)项评分中,“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 奖励均无效。


0-29 分



2.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修改为:



投标人荣誉


1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文明单位荣誉的,得3分;

2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产业研究委员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百强(TOP100)”或 “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 强”称号的,每提供一个的,得
2 分,满分得4分;

3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类或劳动关系类示范企业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地市级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3分。

4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后勤协会颁发的“高校后勤物业服务十强企业”荣誉的,得2分。

注:1)第1-4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评审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 奖励均无效。


0-12 分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评分细则中“拟配备人员资质”中项目经理“c项”设置是否合理的疑问。
答:本项评分的设置主要考虑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项目经理为复合型人才,且本项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2. 关于评分细则中“拟配备人员资质”中水电维修中心主管“a项”设置是否合理的疑问。
答:设置的得分项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 关于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中第3项设置是否合理的疑问。
答:设置的得分项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BFFFZ00841
二、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远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6号吉瑞泰盛广场A、B、C、D区3-1305、130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捌拾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晖,余菲,苏宁英,许金水,吴兆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勇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学校物业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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