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项目地址: | 市本级 |
财政委托编号: | RWSC2021-1778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4-19 14:32:35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1BFFFZ00841
原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无标题文档拟配备人员资质 | (1)项目经理(1人): a.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 b.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c.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结业证书的,得1分; d. 具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专业岗位师资培训结业证书的,得1分; e. 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抗疫工作者”相关荣誉的,得2分; f.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协会(学会)表彰的优秀项目经理的,得2分。 (2)维保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b. 具有水电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电工高级(或三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c.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3)水电维修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b. 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高压电工)证》的,得1分; c. 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低压电工)证》的,得1分; d.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得2分; (4)拟配备水电管理人员: a.拟配备电工具有水电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电工高级(或三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b. 拟配备电工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焊工)的,得1分。 (5)保洁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或部门经理岗位证书,得1分; b.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得2分; (6)宿管中心主管(1人): a.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b.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或部门经理岗位证书,得1分; c.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得2分。 (7)综合管理员(1人): a.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b. 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资格证的,得1分; c.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或部门经理岗位证书,得1分。 注:1)各岗位不得互相兼任; 2)第(1)-(7)项评分中,如涉及人员学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3)第(1)-(7)项评分中,如涉及人员奖项、荣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 网上公示截图 (具有其中之一即可) 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或获奖人名称, 如无法体现, 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第(1)-(7)项评分中,涉及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其他类型证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的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1)-(7)项评分中,“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 奖励均无效。 | 0-29 分 |
投标人荣誉 | 1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文明单位荣誉的,得3分; 2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或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产业研究委员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百强(TOP100)”或 “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 强”称号的,每提供一个的,得 2 分,满分得4分; 3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类或劳动关系类示范企业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地市级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3分。 4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后勤协会颁发的“高校后勤物业服务十强企业”荣誉的,得2分。 注:1)第1-4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评审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 奖励均无效。 | 0-12 分 |
名称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
服务范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标准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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