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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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BFAFN00989
二、项目名称: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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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11-19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捌万叁仟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服务范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媚,艾立文,刘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14451.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址:合肥市太平湖路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期工作 大数据 智慧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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