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修检测保养服务成交公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修检测保养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修检测保养服务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2日15: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乔末田、吴献、焦丹 | ||
总成交金额 | ¥12.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12 号华鹏商务大厦 8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7DBF18840CA5C5AD0A8D9" target="_blank">推荐理由.jpg |
一、项目编号:LNJC********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001)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修检测保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尊华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合综合楼B楼1-50-148-5
中标(成交)金额:1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盘锦尊华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气体灭火主机;基础性能检测(强度、气密等)及必要配件更换维修;钢瓶(压力容器)检测;七氟丙烷充装(HFC-227ea) | 1、主要内容包括柜式七氟丙烷钢瓶共8只(容积150L、充装150kg)拆除、填充、安装、灭火消防主机修复、联动调试等,对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及时进行维修检测重新充装,达到灭火设备应有功能并满足灭火需要并且满足国家要求的标准。 2、供应商需根据要求在质保期内派出维护人员对每台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检查、维护、调整,每半年进行检修维护一次,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状态,并做好维护记录。 供应商免费提供保养相关辅材,供应商对设备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标准是以国家制定的有关的法规、标准为依据。 3、供应商负责24小时提供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并于接到采购人通知1 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提供协助。供应商要有24小时服务热线。 4、若证明由供应商疏忽导致设备损坏和消防部门检测不合格,则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主要维护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名称:气体灭火主机、数量:1台;基础性能检测(强度、气密等)及必要配件更换维修、数量:8项;钢瓶(压力容器)检测、数量:8项;七氟丙烷充装(HFC-227ea)、数量:8只 | 主要内容包括柜式七氟丙烷钢瓶共8只(容积150L、充装150kg)拆除、填充、安装、灭火消防主机修复、联动调试等,对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及时进行维修检测重新充装,达到灭火设备应有功能并满足灭火需要并且满足国家要求的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末田、吴献、焦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3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12 号华鹏商务大厦 80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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