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青要山镇青要山停车场新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新安县青要山镇青要山停车场新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69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青要山镇青要山停车场新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5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01 | 新安县青要山镇青要山停车场新建工程,共一个标包 | 四川金手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1栋2单元13楼1326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01 | 新安县青要山镇青要山停车场新建工程 | 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张晓庆 | 川********032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黎松年、周艳华、姬智慧(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考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执行。代理服务费1539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5月14日 至 2021年5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青要山镇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135*****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2021年5月14日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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