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都安县2013年通村水泥路工程(NO.29标段)
二、招标编号:GXXMGL-ZB-(03)
*******三、招标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五、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涵洞及安全设施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30日
七、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15时00分
八、中标结果:
经评审,广西华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合格,投标报价有效且综合得分最高,评委一致推荐该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
********.00元,工期180日历天,承诺质量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广西荣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有效且综合得分第二高,评委一致推荐该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有效且综合得分第三高,评委一致推荐该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三中标候选人。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周志明、孟令春、李瑞玲、唐宝珠、韦家生
十、公告期: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8日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十二、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事实依据。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日期: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日期: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日期: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