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_哈尔滨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_哈尔滨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_哈尔滨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21-05-16 18:07 发布人: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C[2021]051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_哈尔滨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 HC[2021]0517
2、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_哈尔滨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
3、预算金额及资金性质:889,000.00元 ;财政补助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验收范围: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呼兰区、双城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方正县、依兰县、尚志市和五常市等12个区(县、市)10个财政补助高标农田建设项目、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1个巴彦县2018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变更项目,建设任务76.16万亩。
6、服务期限:每个项目市级验收开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验收工作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里区、方正县、木兰县、巴彦县,建设任务25.22万亩,项目总投资32,915万元,预算资金29.4万元。
第二标段:宾县、尚志市、通河县,依兰县,建设任务25.37万亩,项目总投资32,369.25万元,预算资金29.6万元。
第三标段:道外区、双城区、呼兰区、五常市,建设任务25.57万亩,项目总投资32,532.25万元,预算资金29.9万元。
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兼中,如出现兼中时,默认优先选择金额大的标段中标。
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1、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具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设备及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
11.3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11.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工程审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拟派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及以上人员证书原件,且证企相符,合格有效。
11.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近三年(2018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如有以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潜在供应商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11.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磋商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11.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11.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供应商最多不超过 2 家单位;(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增减、更换成员的或职责分工调整的投标均无效。(5)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采购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投标人,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1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3.1网上报名: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网址:http://www.hlj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参与采购标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
13.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13.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请在获取文件规定时间内,到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01号建筑科技大厦B座1604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上报名成功截图。
13.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14、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4.1投标截止及磋商时间:2021年5月27日09时30分
14.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01号建筑科技大厦B座1604室
1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1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清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01号
联 系 人:肖旭
电 话:****-********
202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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