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学院基础性实训室五期设备中标公示

皖江学院基础性实训室五期设备中标公示

皖江学院基础性实训室五期设备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22CG2021HW9799

二、项目名称: 皖江学院基础性实训室五期设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沃特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97号金域华府写字楼1-711-2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差热分析仪

品牌(如有):上海天美

规格型号:CRY-2A

数量:2台

单价:55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蔡灵芝、陈兆荣、夏红、高伟、罗时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2980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8.2 中标单位业绩:无。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宁波大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36恒温摇床实物照片,不满足36恒温摇床23*号项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81*****2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81*****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2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实训室 基础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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