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G60沪昆高速(玉凯段、凯麻段、镇胜段、贵新段、清镇段)、G75兰海高速(贵遵段、崇遵段、都新段、贵新段)交安设施风险评估中标结果

贵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G60沪昆高速(玉凯段、凯麻段、镇胜段、贵新段、清镇段)、G75兰海高速(贵遵段、崇遵段、都新段、贵新段)交安设施风险评估中标结果

贵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G60沪昆高速(玉凯段、凯麻段、镇胜段、贵新段、清镇段)、G75兰海高速(贵遵段、崇遵段、都新段、贵新段)交安设施风险评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

现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贵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G60沪昆高速(玉凯段、凯麻段、镇胜段、贵新段、清镇段)、G75兰海高速(贵遵段、崇遵段、都新段、贵新段)交安设施风险评估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标段号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JAPG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5,103,288.00

95.93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5,433,616.00

58.76

一、未通过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原因:

序号

投标人

未通过原因

评审依据

1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签字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2.1.1

2.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评估 交安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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