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UPS不间断电源中标结果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UPS不间断电源中标结果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UPS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GDC-****************3)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汕头市胜华丰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UPS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3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成交供应商: 汕头市胜华丰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弘 联系人: 张来喜
联系电话: 0754-********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40@qq.com">********40@qq.com 电子邮件: ********1@QQ.COM">********1@QQ.COM
开始日期: 2013-04-09 09:59:27 送货地点: 汕头市汕洋生活区边检大厦
截止日期: 2013-06-20 09:59:27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7 天
纪检监察电话: 0754-*******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能够提供可持续性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投所有设备为原厂全新正品,配套设备及线材要求国内知名品牌,所有产品、配件要求原厂生产的全新原装无损坏正品,由原厂家提供3年部件,3年人工,3年现场,1小时响应到场支持的保修服务。 3、为保证商品质量和方便供货及售后服务,本次竞价仅限于本地或在本地有销售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提供厂家出具的UPS主机设备售后服务承诺函,竞价时需上传相关文件扫描件。 4、供应商需提供设备运输、安装培训及调试服务费(含材料费)、税费等,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各种设施及设备安装调试费明细。 5、供应商的服务包括对采购方现有的33台UPS电源设备(共229K,配套电池428粒)和16间机房的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出具每部UPS及电池的性能检测报告和机房电源线路档案图以及机房电源保障综合结论。若UPS故障,供应商应能提供备用机及备用电池进行应急。 6、付款方式:设备到货验收完毕后先支付设备百分之五十费用,等设备安装完毕验收正常后再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十费用。 7、供应商须保证实质响应本招标公告要求,如中标后未能提供本招标公告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依照中央政府采购网有关规定予以投诉。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我公司承诺: 1、所有产品均为原装正品;提供厂家3年部件,3年人工,3年现场,1小时响应到场支持的保修服务。供货时提供设备厂售后服务证明,列明保修条款。所供货物送货上门 ,2、设立日常服务支持电话:****-********(联系人:张来喜),提供24小时热线技术支持电话:138*****185,联系人:张先生,在接到用户报障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如需到现场,2个小时内上门服务,及时解决问题。 3、我司的产品保修为有限责任保修,即客户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由他人对产品进行改装、修理等造成的产品损坏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4、采购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我公司是科华UPS电源厂家代理商
报价总金额: 233,890.00
采购人意见
排名第一的供货商的报价只包含ups设备价格,未针对要求中的第五点:供应商的服务包括对采购方现有的33台UPS电源设备(共229K,配套电池428粒)和16间机房的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出具每部UPS及电池的性能检测报告和机房电源线路档案图以及机房电源保障综合结论。若UPS故障,供应商应能提供备用机及备用电池进行应急。故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汕头市胜华丰电子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33,89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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