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2021-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营业务合同公告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2021-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营业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KSSTHJJ(ZC)2020-02
二、合同名称: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2021-2022 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营业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KSSTHJJ(ZC)2020-02
四、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2021-2022 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营业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克拉玛依市环境科研监测中心站
地址:准噶尔路42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克拉玛依市大山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永升花苑10幢10号
联系方式:158*****3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润福小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内一套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子站)的委托运营和维护
数量:1年
单价(元):8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乙方须配备 1~2 名具有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人员资格的运维人员(必须坐班),遇子站站房停电、设备故障等问题,1小时内(遇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除外)可到达现场及时处理,保证数据有效性。要求运维人员固定,操作熟练,有责任心。
2.乙方负责对润福小区环境空气监测站房的运营维护,并配备运营维护所需的专用维护工具和校准设备。
3.运维期间乙方承担站房内空调故障维修保养、数据采集传输(提供中大数采软件及网络传输设备)、臭氧分析仪的校准溯源工作(需自备国家传递过的臭氧溯源设备)。
4.乙方需在运维期内配合甲方至少开展一次颗粒物手工比对工作。
5.标气、设备耗材等如有缺失,乙方应提前60日告知甲方所需耗材清单,甲方按计划清单配备。
6.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运维工作记录,每月向甲方提交运维质控记录。
7.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保证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大风、雷击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及设备检修情况除外)和有效性。因失误、延误或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害、数据严重缺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按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规范》等相关技术要求,定期对子站内各项仪器进行维护,包括每周、月、季、半年与年度维护,保证仪器性能技术指标正常。
每周定期维护为基本的维护工作,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月维护在周维护的基础上增加气密性检查及流量检查等项目;季维护进行仪器内部保养、多点校准以检验仪器的准确性;半年维护对硬件设施进行保养,仪器管路清洗;年维护对子站所有设施进行总体检查,更换消耗性零组件、管路线路、站房设施保固与仪器线性回归等内部核查工作。
2.紧急维修
除定期性运营维护工作外,当子站发生仪器故障或测值有异常情形时,需及时进行检查并维修。
2.合同金额(元):89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合同履约地点在克拉玛依区润福小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服务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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