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废矿物油询价询价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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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采购人: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询价单编号:2021-QT-SHDL-SWGQ-3-0385-1

发布时间:2021-05-18 13:26:01报名截止日期:

报价截止日期:

询价单名称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废矿物油询价询价结果通知书
采购人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单编号2021-QT-SHDL-SWGQ-3-0385-1发布时间2021-05-18 13:26:01
详细内容 报价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原因投标单位资质和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所在省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同时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资质备案,备案在有效期内。许可证中废物类别和废物代码包含以下15项。许可证中的经营方式为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3年以上危废处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没有受到安全或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4.投标时须同时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资质备案证明资料。5.投标单位应具有本项目危险废物的相应运输资质,如自身不具备该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完成本项目的运输工作,并提供与该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和运输证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单位须协助招标方将此次报价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包装、装卸车以及运至危废仓库进行规范存贮。包装方式、运输方式、存贮方式、安全措施都应满足环保检查要求(不包括库房设施)。并提供以上要求所需的一切物品(不包括库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提供的物品有包装物、容器、标签、围栏、铲板等,物品的式样和材质应与招标方库房中原有同品类物品一致,如采用替代品需经招标方同意,数量需与处置量相等或相符,否则招标方有权在结算费中扣除相应物品费用。7.投标单位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包装(含包装物等)、装卸车(含装卸车人员、设施等)、运输、处置及配合办理配套的环保申报、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8.投标单位报价包含以上第6、第7项中提供的一切物品、运输、废物处置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9.结算单价同报价,结算数量按实结算。投标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派车辆运输。报价有效期为2021年当年内。10.本要求的解释权归招标方。

标签: 废矿物油 发电 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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