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暑城景观堤外水域清理(二期)监理中标结果

避暑城景观堤外水域清理(二期)监理中标结果

项 目: 松花江避暑城景观堤外水域清理项目(二期)监理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13-06-24
松花江避暑城景观堤外水域清理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JLG2013-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避暑城景观堤外水域清理项目(二期)监理已由主管部门以哈发改审批【2013】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花江避暑城堤外水域;
2.2建设规模:清理面积约为8500亩;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7月18日,竣工日期2013年11月10日,总工期共11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及内容: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全过程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监理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月24日至2013年 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 6月24日至2013年 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交易中心二楼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2299号
联 系 人:吴恩春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盛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2楼B座
联 系 人:崔迪
联系电话:****-********
2013年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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