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理中标结果
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理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2021NBHSWT047
二、项目名称:古林镇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427025(元) | 宁波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古林村庙后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古林镇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 古林镇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理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计三年,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双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天军,崔晓年,赵洁,俞雄武,邹丽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2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古林中心路19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春楠、周健、郑菊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斌武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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