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之夏”文化艺术节户外舞台搭建、制作及租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2-00202
二、项目名称:“浑南之夏”文化艺术节户外舞台搭建、制作及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之夏”文化艺术节户外舞台搭建、制作及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视和新创意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新苑4号楼10层
中标(成交)金额:6,975,756.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之夏”文化艺术节户外舞台搭建、制作及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499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浑南之夏”文化艺术节户外舞台搭建、制作及租赁服务项目所需的舞台搭建、制作及租赁服务、视频设备、音响、灯光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同时保障上述内容的工艺质量符合本项目的安全、功能和效果要求。
服务要求:(1)沈阳水晶广场作为大型户外广场,舞台装置需体现城市文化 (2)舞美呈现符合现代观赏角度,有先进特点,有艺术观赏性 (3)舞台样式需多样化,可承接不同风格演出活动 (4)视屏可全方位观看,无视觉盲点 (5)舞台基础框架需简洁,舞台整体稳定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6)舞美装置需安全易安装,舞台除基础设施及制景外需同时承载150人-200人左右。
服务时间:制作、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后完成。 质保期以“浑南之夏”文化艺术节结束为止(预计10月20日)
服务标准: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设备需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 2、所有控制设备、现场传感器和其它附件具备相应条件。 3、设备各主要部件和单个机构部件符合技术指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宏、刘晓忠、王钊、王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之夏”文化艺术节户外舞台搭建、制作及租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中标金额-500万元)×0.45%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5,89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浑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邵静
电 话:024-25158333转813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