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总体规划(修编)(三次)招标公告
校园总体规划(修编)(三次)招标公告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JSHYZTGH20210101
采 购 人: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 代 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5 月 21日
目录
第一章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六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编制人: 日 期: 2021年05月 日 |
采购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2021年05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21年05 月 日 |
第一章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三次)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本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JSHYZTGH20210101
二、采购项目说明及预算金额
2.1磋商范围: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文本及成果、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文字说明材料和附表、附图及后续服务等。
规划修编内容(至少包含三个层次):
(1)总体规划部分,包括校区功能定位、校区事业规模等;
(2)规划设计部分,包括整体布局、空间组合、各类用房、交通组织、文化景观、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环境辅助设施、地下空间利用、文物保护等;
(3)现代技术应用部分,包括能源(水电气等)供应系统、网络智能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生态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措施等。
2.2服务地点: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
2.3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稿)》文字说明材料和附表。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规划初步方案编制阶段。认真研究现有校园总体规划方案,充分听取校内外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同步征求当地规划、文物保护、消防、地铁等职能部门意见,经学校审定后1个月内完成修改完善工作, 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后,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程序报送省教育厅审核。最终成果需通过江苏省教育厅批复。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其他:/
2.6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6.8万元(含设计补偿费1.8万元),若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范围。(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8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磋商供应商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ntsc.edu.cn)“校园信息”栏中“校内信息网”中的“招标信息”中自行下载。发布之日起10日。
四、磋商文件递交
4.1本项目分1个标段,投标人无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可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NTSC.edu.cn)“校园信息”栏中“校内信息网”中的“招标信息”中自行下载 。
4.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16日下午14时 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现场递交地点:南通市经济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一楼开标专用办公室(西大门北侧)。
4.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五、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黄老师、喻老师 , 联系电话:0513-85960860、0513-85960803
(二)代理机构磋商文件制作人:桑晖 , 联系电话:1891226897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磋商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七、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 月 21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磋商文件以及递交磋商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磋商文件将不予接收。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前日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ntcjzb@126.com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NTSC.edu.cn)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不足10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A、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B、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PPT光盘或U盘一份),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具体详见第六章磋商方法及标准技术商务标的相关要求,所有材料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2)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请根据技术商务标磋商办法的要求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范围。
C、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
(3)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第二次,现场填写);
4、磋商报价
4.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磋商响应报价应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磋商响应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必须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6.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
6.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三十(3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页”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
规划设计技术合同
(中标后根据中标企业所在地的
具体格式调整,其中设计成果要求不变)
项目名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委托方(甲方):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承接方(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南通市通盛大道185号
签订日期:2021年月日
有效期限:2021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江苏省、南通市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规定内容的规划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规划设计的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
项目名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内容、范围、深度按照任务书要求:
规划设计内容按《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指标》(建标197-2019)、《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属高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17]90号)、《省教育厅关于更新省属高等职业学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造用指标的通知》(苏教发函[2020]14号)及国家、省有关编制文件规定执行。
1、区位分析图
2、规划用地范围图
3、现状分析图
4、规划理念图
5、总平面图(彩图)
6、总体鸟瞰图
7、重要建筑或空间节点效果图若干
8、城市道路沿街立面图
9、规划结构分析图
10、道路系统规划图
11、步行体系规划图
12、绿地与开放空间分析图
15、沿街天际线分析图
18、主要规划部位的效果图展板A1图幅不少于3张
19、主要新建建筑物的效果图
20、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校园规划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工作及要求
1、对工作计划书进行确认。
2、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设计必须的基础资料。
3、甲方在本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负责提供各类评审意见和技术审查报告,并对意见和报告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4、配合乙方人员的现场工作,协助进行现场调研。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工作及要求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项目的工作计划书,并征得甲方确认。
2、乙方应在甲方地开展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现场调研,并经甲方确认。
3、乙方应负责提供规划公示、专家咨询、向市领导汇报等各类公众参与活动中所需的成果。
4、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间成果,向甲方交付如下满足要求的成果:
序号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要求 | 备注 |
1 | 规划说明及图件 | 打印本8套,电子光盘2张 | ? |
2 | 汇报ppt文件 | 电子光盘2张 | ? |
5、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成果,向甲方交付如下满足要求的成果:
序号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要求 | 备注 |
1 | 规划说明及图件 | 打印本8套,电子光盘2张 | ? |
2 | 汇报ppt文件 | 电子光盘2张 | ? |
3 | 各类意见的采纳说明 | 打印本8套,电子光盘2张 | ? |
4 | 与上位规划的衔接说明 | 打印本8套,电子光盘2张 | ? |
6、乙方应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最终成果,向甲方交付如下满足要求的成果:
序号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要求 | 备注 |
1 | 规划说明及图件 | 打印本8套, 电子光盘2张 | ? |
2 | 汇报ppt文件 | 电子光盘2张 | 含动画多媒体 |
3 | 编制过程说明 | 打印本8套, 电子光盘2张 | 内容要求包含各类征询活动说明、各类意见的采纳说明、上位规划的衔接说明 |
4 | 原比例大图 | A06套, 电子光盘2张 | ? |
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参加公众参与、规划审查等各类活动,负责汇报讲解。
8、乙方应合理采纳公众参与、民意调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市领导审阅的各类建议,乙方对建议的采纳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9、工作进度要求
(1)2021年1月中旬前完成前期准备及现状调查;
(2)2021年3月1日前形成初步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3)2021年4月1日前完成中间成果,组织专家论证;
(4)2021年4月中旬前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完成评审成果;
(5)2021年4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甲方(含规划成果公示和报批)。
第四条 费用拨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作为规划编制经费(规划编制经费含项目基础资料调研、咨询等相关费用)。乙方在甲方地的调查、食宿、交通费用及往返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理。签约合同价包含未中标人的设计补偿费。
2、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次项目费用原则分3次支付(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支付次序 | 费用比例 | 支付时间 |
1 | 30% | 规划修编方案提交学院后 |
2 | 30% | 成果提交经学院审议通过后 |
3 | 40% | 方案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审核、省教育厅评审确认并批复) |
合计 | 100% | ? |
如因甲方原因超过二次以上修改时所产生的设计费用,由甲、乙上方商议后另行支付。
第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规划的基础资料、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规划资料,以任何形式提供和透露给第三方,所有基础资料仅限本规划项目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规划内容,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个人和部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成果,或提供的成果在约定的时间内经反复要求仍无法达到要求,从而影响到合同进展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总经费的10%支付违约金。
2、根据合同约定,需要乙方派员参与会议或活动,乙方未能及时派员参加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总经费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3、其他违约事项,违约方应当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六十条及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履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履约方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南通市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4、遇有特殊情况或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代表:签订合同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学校概况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于1960
年,隶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校座落于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
学校坚持“立足交通、服务地方,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交通强国”“海洋强国”“航运强国”“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发展战略设置专业,以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输送高质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办学宗旨,形成了“以水上交通运输类专业为主体,陆上交通类专业和航空类专业为两翼,各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院下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运输管理与经济、交通工程、智能制造与信息、人文艺术等7个二级学院40个专业,另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教学部两个公共课教学单位。
学校目前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1万人,留学生100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2000人,海员等培训规模每年1.5万人次。
十四五期间办学规模为: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1.2万人,留学生500人,本科层次教育学生1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2500人,海员等培训规模每年2.4万人次。
(二)修编指导思想
为提高办学水平,学院对校园布局和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尽快解决科研、教学和生活用房短缺、在校生规模的扩大、留学生数量的增加和继续教育办学资源不足等发展性需求。因此,要充分考虑学院事业发展近期安排与远期发展战略关系,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优化校园规划布局,完善校舍功能结构,重塑校园空间,镌刻校园文化记忆,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现代化校园设施与环境,打造新时期人文校园、绿色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办学条件保障。
(三)修编基本原则
1、理念先行,以人为本。
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理念和优秀校园规划理念,融合、体现、突出先进办学和科学规划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服务管理;坚持集中共享,学科融合、提高效用;坚持因地制宜,利用现有、尊重自然。
2、保障发展
紧紧围绕学院定位、特色、事业发展规划所对应的办学需求,保障重点,解决必须,切实有力保障学校事业发展。在学院现有资源和条件下,重点解决2025年及2030年主要发展矛盾,统筹兼顾本科层次办学发展需求。
3、完善功能,。
分析总结校园现有功能,查找不足和问题,优化调整、弥补缺失、消除隐患、提升体验,创建绿色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平安校园。
4、提升品质
发掘传承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文历史,发挥校园建筑、景观等大学文化的物质载体和表现符号的功能,激发师生爱校热情,引导师生美好情操。提升景观设施,营造文化氛围,凸显航院历史、航院精神等校园文化,创建和谐优美校园环境。
5、勤俭节约
避免“大拆大建”,加强对现有资源的统筹优化,提高使用效率,发力解决制约事业发展、阻碍办学质量的主要、重要问题,树立勤俭节约理念,立足必须,量入为出,克难奋进,有针对性的逐步解决各方需求。
6、统筹规划
分析总结上一轮校园总体规划方案,结合实际,延续建设科学、合理的未建规划,调整完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规划,取消不适应现在发展规划。
7、逐步实施
考虑未来发展空间,谋划近期、远期安排与发展关系,预留用地、布置措施,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修编依据
(一)《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属高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17〕90号)、
(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更新省属高等职业学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适用指标的通知》(苏教发函〔2020〕14号)、《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7-2019号)
(三)校园现有用地情况
(四)现有校园用房情况
(五) “十四五”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
(六)近期计划建设的主要项目(2025年前)
(七)中长期规划建设的主要项目(2025-2030年)
(八)原有规划总图
(九)原有规划方案
三、规划修编用地范围
本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校园范围包括学校现有的教学科研产业等所有用地。学校现有用地总用地约60.39公顷。
序号 | 地号 | 面积 | 证 号 |
1 | 03-10-(001)-281 | 587958.96 | 通开国用(2006)0310109 |
2 | 03-02-(016)-257 | 15978.09 | 通开国用(2016)030200001 |
3 | 合 计 | 603937.05 | ? |
四、现有校舍
序号 | 校舍用房名称 | 现有校舍面积(平方米) |
一 | 必须配置的九项校舍 | ? |
1.1 | 教学实训用房 | 145637.01 |
1.2 | 图书馆 | 14194.52 |
1.3 | 室内体育用房 | 18538.63 |
1.4 | 校级办公用房 | 7789.39 |
1.5 | 大学生活动用房 | 4676.04 |
1.6 | 学生宿舍(公寓) | 110455.99 |
1.7 | 单身教师宿舍(公寓) | 11187.43 |
1.8 | 食堂 | 14999.48 |
1.9 | 后勤及附属用房 | 2405.56 |
二 | 根据需要选择配置的校舍 | ? |
2.1 | 民防(地下及人防) | 14492.2 |
? | 合计 | 344376.25 |
五、规划修编内容
1.总体规划部分。包括功能定位、校区事业规模等。
2.规划设计部分。包括整体布局、空间组合、各类用房、交通组织、文化景观、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环境辅助设施、地下空间利用等。
3.现代技术应用部分。包括能源(水电气等)供应系统、网络智能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生态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措施等。
4.上一轮校园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分析,以及本轮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路、技术方案及策略措施。对于每个规划建设项目,均需陈述规模测算依据和项目实施必要性,并进行预期效益分析。
六、项目设计成果要求
6.1方案竞标阶段规划成果要求
1.方案文本(A3图幅)5套:包括校园规划的总体设计构思、校园规划总平面图、校园空间与功能分区规划设想、交通流线组织(注重交通分析及功能分析)、日照分析、综合管网布置及分析、改造建筑及主要新建建筑设计意向、重点区域的景观设计意向等;主要规划部位的效果图展板A1图幅不少于3张,其中校园整体规划鸟瞰效果图、主要新建建筑物的效果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校园规划项目一览表等。
2.设计文件电子光盘二张;
3.各设计单位设计成果中除必须完成图纸外,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能表达各自设计意图的图纸及说明,即设计方案的新颖性、设计亮点以及对智能校园、节能校园、特色校园和绿色建筑等概念的内容理解。
6.2中标单位应完成的规划成果要求
中标设计单位应在中标概念性文本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结合未中标设计文本的利好元素及理念编制最终规划文本;并在设计过程中同步配合业主跟进规划窗口要求的相关报建工作。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文本及成果,〈《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稿)》〉及相关说明、设计图纸包括如下基本内容(但不局限于基本内容):
A.方案设计总说明包括:
基本设计概念:规划设计指导思想、设计原则、方案构思、设计亮点等;
详细的规划设计说明:功能分析、交通分析、绿化分析、景观分析、
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总建筑面积,各类单体建筑面积(含配套)的建筑面积分析指标、层数及高度,覆盖率,容积率,绿化率,车位数等)。
现代技术应用:能源(水电气等)供应系统、网络智能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生态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措施
B.设计图纸及要求
1、区位分析图
2、规划用地范围图
3、现状分析图
4、规划理念图
5、总平面图(彩图)
6、总体鸟瞰图
7、重要建筑或空间节点效果图若干
8、城市道路沿街立面图
9、规划结构分析图
10、道路系统规划图
11、步行体系规划图
12、绿地与开放空间分析图
15、沿街天际线分析图
18、主要规划部位的效果图展板A1图幅不少于3张
19、主要新建建筑物的效果图
20、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校园规划项目一览表
七、其它相关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技术标得分高于38分(总分75分)的,根据评标得分排序,第二名补偿10000元、第三名补偿8000元,技术标评分低于45分(总分75分)不予补偿。设计方案补偿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按实支付;未发生的补偿费用,招标人在合同价款中扣除。所有设计方案及成果(包括图纸、文字资料和模型等)的知识产权无论被选用或未选用的,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所提交设计成果(包括所有图纸、文字资料和模型等)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吸收其方案中部分设计成果,投标人不得因此再向招标人索取任何费用。
3、设计补偿费在签订补偿合同并提供有效票据后一次性支付。
第五章 资格审查(后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 | 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 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磋商响应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且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范围。 | ||
磋商响应供应商资质证书 |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 ||
资格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资格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注:条款号2.1.2资格评审标准的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以下评审。 |
第六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审标准 |
商务报价磋商响应部分25分 | |||
1 | 投标报价 | 25分 | 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以进入详评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25分。 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人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05分。扣完为止。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 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计算价格分时,由投标报价扣除设计方案补偿费人民币1.8万元。 |
技术磋商响应部分75分 | |||
1 | 企业荣誉 | 5分 |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具备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具备建筑行业(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设计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不得分。 |
2 | 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能力、经验评价 | 2分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注册城乡规划师,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正高),并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设计经验,得2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获奖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不得分。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5分 | 1、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建筑 面积在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独立校区)同类规划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2、【如按照不同分项签订的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独立校区) 项目设计合同,须合并为一个项目认定分值】,每个项目得0.5分。 3、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建 筑面积在2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独立校区)规划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如按照不同分项签订的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独立校区)项目设计合同,须合并为一个项目认定分值】,每个项目得0.5分。 注:须提供合同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
4 | 企业获奖情况 | 3分 | 1、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规划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一等奖”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规划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
5 | 规划修编指标分析 | 5分 | 进一步梳理现用用房情况,根据指标体系提出优化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规划修编指标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
6 | 总平面设计 | 10分 | 总平面设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划设计规范,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合理,平面布置疏密适宜,与周边建筑、道路、环境环保有机结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总平面设计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7.1-10分,良的得4.1-7分,一般的得0-4分。 |
7 | 设计理念 | 5分 | 设计理念符合规划要求、招标文件提出的规划设计方案指标要求,体现学校文脉、民族特色、民俗风情、生态理念、现代化气息、可持续发展等理念,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功能实用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8 | 功能实用 | 5分 | 功能符合项目性质要求的规划设计规范,建筑使用功能设计合理,使用内容设计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积符合招标文件和功能要求,分期规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可实施性,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功能实用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9 | 概念构思 | 5分 | 构思新颖,立意独特,寓意深刻,特点鲜明,富有创意;布局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考虑到学校未来的使用需求,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概念构思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10 | 交通流线 | 5分 | 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结合周边路网,交通道路应合理分流,架构清楚,可有效避免校园内部及与周边出现潮汐现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交通流线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11 | 经济性控制 | 5分 | 符合规划要求、招标文件提出的规划设计方案指标要求;设计方案具有可实施性,各类经济技术指标、经济估算符合实际情况,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经济性控制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12 | 美观协调 | 5分 | 有符合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和建筑韵律美感,美观与环境巧妙结合,精致与大气融为一体,建筑风格与所处的自然环境、城市景观协调;方案设计深度至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规划设计方案与效果图等相关说明、表达准确,内容完整,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美观协调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13 | 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 5分 | 节能、环保、绿建规划内容达到甚至超过任务书要求;学院综合楼周边满足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继续建设校舍的需要;校园规划满足根据科学发展需要总容积率可达0.7的发展空间,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可持续发展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14 | 各专业专项规划 | 5分 | 各专业专项规划内容完整、符合任务书要求;能结合当地情况、地形实际进行规划,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各专业专项规划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
15 | 单体意向图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单体效果图的设计,经济、合理、安全;外形协调、美观、具地域特色,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对各个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2.6-5分,一般的得0-2.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单体设计效果图,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综合评审。 |
各投标企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的各项证书或公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评分法》一览表的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6.1特殊情况下: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要求、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相互诋毁、所有报价均超出政府控制价等现象,评审委员会有权停止开标,或否决所有标。招标人有权改用其他方式或重新招标。
6.2 评标结果
6.2.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首先取第一候选人进行公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资质信誉等问题被提出质疑,经查证属实后可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6.2.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后审资料包/技术磋商响应包/商务报价磋商响应包
(正本或副本)
注:A、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B、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PPT光盘或U盘一份),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C、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材料内容
1.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的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2.磋商响应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且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范围。
3.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5.资格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七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日 期:
注:提供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术磋商响应文件
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磋商响应标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技术磋商响应标书”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具体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技术商务标的相关要求,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各投标人请根据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范围。
偏离表
偏 离 表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及技术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评审的需要,投标人应将这些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离。
如无偏离,请在本页上写“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项目编号:SG
章节号 | 投标人的偏离 | 投标人偏离的理由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
目 录
1.磋商响应报价函
2、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4、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现场填写)
1、磋商响应报价函
致:
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 | 大写: 小写: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项目总价包括上一轮校园规划总体情况、单体建筑情况以及本次修编前后两轮规划的对照比较,并提供全部校园规划修编文件及成果,同时负责填写《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属高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中所有规划报审材料清单中的相关材料(学校报批请示除外),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应的基础数据。另外,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向省教育厅等相关主管部门说明及解释本次校园规划修编所进行的各类校舍面积的规划调整与设计是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相关标准与学校的事业发展需求的。上述说明及解释工作不得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价(元)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格式自拟
响应供应商:(盖章)
响应单位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
1.上述项目总价包括上一轮校园规划总体情况、单体建筑情况以及本次修编前后两轮规划的对照比较,并提供全部校园规划修编文件及成果,同时负责填写《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属高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中所有规划报审材料清单中的相关材料(学校报批请示除外),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应的基础数据。另外,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向省教育厅等相关主管部门说明及解释本次校园规划修编所进行的各类校舍面积的规划调整与设计是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相关标准与学校的事业发展需求的。上述说明及解释工作不得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磋商响应报价表(最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报价 | (大写)人民币: |
(小写)¥ : | |
备注: |
响应供应商:
响应单位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最终报价表将在磋商现场填写,不得密封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函及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此表请各响应商提前盖好公章带至磋商现场填写)。
2、磋商响应最终报价不得超出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属高校
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苏教发函〔2017〕90号
各省属高校: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基本建设工作水平,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87号)、《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发〔2017〕25号)精神,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目的和意义
1996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各高校抓住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大力推进新校区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此同时,校园规划建设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如办学理念和规划建设理念普遍存在有所脱节的情况,原有规划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各高校校园校区功能布局不尽合理、校舍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高校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部分校舍建筑年久失修老化,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办学需要;项目建设存在临时决策、碎片化等现象,校园总体规划执行的刚性约束力不够。这些矛盾和问题已经显著制约了高校基本建设工作内涵提升发展,迫切需要研究并加以解决。
当前,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已经进入分类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新的历史阶段。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也已跨越快速扩张阶段,进入内涵品质提升期,需要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校园总体规划是高校开展基本建设工作的总纲,也是高校申报基本建设项目的基本依据,在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作用。开展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旨在解决当前校园规划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及执行机制,强化规划意识,以校园总体规划修编为抓手,引导高校融合先进办学理念和科学规划理念,有效提升基本建设内涵品质,科学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校园基本建设工作,促进高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高校要深刻认识此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服务”要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引导高校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修编机制,充分考虑学校事业发展近期安排与远期发展战略关系,进一步优化校园规划布局,完善校舍功能结构,重塑校园空间,镌刻校园文化记忆,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现代化校园设施与环境,打造新时期人文校园、绿色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为高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办学条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理念先行,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定位、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办学需求,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优秀校园规划设计理念和经验,树立与先进办学理念有机融合的科学规划建设理念,突出人的视角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师生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需要为中心,并贯穿校园规划建设工作始终。
2.完善功能,提升品质。认真总结分析上一轮规划期校园规划建设的经验、不足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实际出发,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办学资源,优化完善现有校园布局、校舍功能、设备管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等,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要,弥补功能性校舍缺失,消除安全隐患。注重与上一轮规划的衔接,避免“大拆大建”。统筹确定新老校区功能定位,新老校区规划设计“一盘棋”。着力提升校园品质,突出办学特色、历史传承,加强校园文化氛围营造,关注人性化需求,重视使用者体验,有效构建师生学习生活和交流空间。
3.绿色生态,持续发展。校园规划布局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条件,因地制宜,尊重自然,充分利用山水环境,依山依水依势规划,尊重既有校园空间架构,预留未来发展空间,注重校园文脉连续性、建筑与景观协同性、单体建筑与校园整体的和谐关系,与城市规划有机对接。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慧校园等最新理念与校园规划建设相融合,充分考虑节能、节水、节电、低碳、环保,融入现代智能,采用最新建筑节能标准和现代化新技术、新工艺,构建绿色生态的智慧校园环境,建设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校园。
4.统筹规划,逐步实施。对照有关建设标准,统筹考虑学校办学定位、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筹资能力,科学处理远期目标和近期安排的关系,统筹做好近远期规划。远期规划要充分体现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要有战略蓝图。近期规划要考虑现实可行性,依据自身条件和财力,统筹考虑建设需求与资金筹措能力,量力而行,科学把握建设节奏,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步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校园总体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规划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
5.科学决策,规范有序。坚持科学规范修编,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公示程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划论证,规范工作流程,着力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
三、校园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方面
(一)协调校园与城市关系。优化校园空间边界,加强与校园周边互动,促进校内外功能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大学校园在提升城市品质与完善城市功能方面的引领与辐射作用,提升大学所在区域的文化浓度和文化品质,激活城市中心大学老校区的办学及文化功能。未列入置换计划、确需保留的老校区要明确功能定位,优先用于办学,保持必要的办学功能,与新校区同步规划、同步改造。主动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融入国家和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合理规划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以及产学研合作平台等社会服务与科研创新项目,充分发挥人才和科研优势,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充分合理利用校园土地。合理控制校园土地开发强度,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集约用地,注重功能空间的复合,尽可能向地下、空中争取空间。统筹考虑学校长远发展需要,科学合理预留未来发展空间,预留用地位置和大小要符合校园功能分区和建设用地总体布局。
(三)完善既有校园空间格局。充分尊重当前校园主体空间形态和空间层次,优化校园空间格局,形成整体协调、层次分明、具有特色的环境空间。插建、扩建部分要充分考虑既有空间布局特点,与原有建筑及环境相协调。高度重视校园空间、场所在师生学习生活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在校园中营造开放的交互式空间和场所,以利师生交流研讨、社团活动及静思休憩。
(四)科学规划校园建设项目。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办学定位,对照有关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建设项目,优化完善既有校园校舍结构。规划建设项目以提升质量和服务发展为落脚点,以支撑“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为着力点,为学校发展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学科基础好、办学特色明显、发展需求旺盛的综合性大学和研究型高校,应在完善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以学科发展为导向的科研用房、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研究机构等用房,服务国家一流学科、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和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产教融合项目、实训基地等实验实训用房,服务省重点学科和省品牌专业建设发展。
(五)优化既有校园校舍功能布局。在全面梳理当前功能分区的基础上,科学做好校园校舍统筹规划使用。校舍使用规划应在兼顾功能性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共享,探索功能复合设置,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学校内部院系校舍配置不搞“小而全”,普通教室、实验室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和调配使用,各项公共服务和生活福利设施尽量利用高校所在地的社会协作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对校舍和设施设备实施维护改造,完善提升老旧校舍功能,消除安全隐患。具有保留价值但原功能已不适用的老旧建筑,要通过功能置换,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功能品质。
(六)优化校园交通体系和管网系统。进一步优化校园现有道路骨架和人车分流体系,加强步行体系与场所化空间结合,更加方便师生出行,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合理确定停车位数和划分停车区域,并尽可能挖掘潜力,充分利用其他可用场地。在校园交通组织优化设计时,充分考虑部分区域的特殊情况,满足各类活动尤其是大型活动需求。优化升级校园地下管网,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有效解决校园给排水、供电和通讯线路等问题。
(七)营造特色校园文化环境。充分发掘和传承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文历史,发挥大学校园建筑、设施、景观作为大学文化物质载体和表现符号的功能,加强规划与大学文化深度融合,做到校园人文景观和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相结合。充分利用校园每一个角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使校园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体现教育引导和熏陶,达到使用、审美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用优美的校园景观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陶冶学生关爱自然、社会和他人的美好情操。做好重点区域和历史建筑文物风貌的协调与保护。
(八)构建蓝绿交织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修复、保护和利用原始自然禀赋,协调自然与人工景观环境的关系。在校园绿地景观营造过程中,注重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环境稳定。因地制宜,加强对地域环境、生物物种资源尊重、利用和保护,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机勃勃、“鸟语花香”的校园环境。建设海绵校园,做好水系梳理和净化。
(九)打造智慧型和节约型校园。转变校园能耗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升级校园能源供应系统,探索清洁能源使用,加强供排水系统和照明系统节能化改造,建设各类能耗的智能化监控平台,逐步实现能耗管理由粗放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加强无线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使用和消防安防技防等系统的智能化运用,提升校园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建设智慧型、节约型校园。
四、规划修编技术路线
本次修编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至2030年。规划修编的校园范围包括学校现有的教学科研产业等所有用地(产权用地、已购买尚未办理土地证的用地、租用地、意向征用地),规划修编内容至少包含三个层次:(1)总体规划部分,包括各校区功能定位、新老校区联系、各校区事业规模等;(2)规划设计部分,包括整体布局、空间组合、各类用房、交通组织、文化景观、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环境辅助设施、地下空间利用、文物保护等;(3)现代技术应用部分,包括能源(水电气等)供应系统、网络智能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生态节能措施、绿色建筑措施等。具体修编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析当前校园现状,做好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对照办学标准梳理不达标情况,对当前校园整体布局、交通组织、校舍功能结构、文化景观配置、生均能耗指标等进行科学分析,准确掌握当前校内单体建筑历史价值、建筑物寿命、建筑物使用需求、结构安全性、建筑物能耗等情况。认真做好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为本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奠定基础。
(二)明确规划修编工作思路,测算建设需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定位,结合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通过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邀请专家策划和加强论证等多种形式,研究确定规划修编指导思想和原则,形成规划修编工作思路及方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等规范、标准以及学校用地用房现状,科学测算用地、办学用房面积缺额。结合学科及师资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测算今后一段时期各类用房需要,特别是满足教学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和急需的功能性校舍建设需要。
(三)确定规划建设目标,制定经费筹措方案。根据规划修编指导思想、原则、工作思路及建设需求,确定规划建设目标,并据此编制可行的规划建设方案。规划建设方案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建设项目内容、建设面积、投资额度,并依轻重缓急排序,科学把握建设节奏,确保投资效益。依据2013—2017年财务决算及2018年财务预算,实事求是评估自身财力,认真研究确定规划建设项目所需投资的筹措方案,原则上不得新增举债,防范财务风险。
(四)确定规划建设项目,编制建设投资计划。各校根据修编的校园总体规划,拟定2018—2025年基本建设规划和分年度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在报批修编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同时一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具体建设投资计划包括项目内容、建设规模、规模测算依据、建设时间与周期、资金来源与投资计划、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预期效益等方面。
(五)完善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基本建设储备项目库。全面启用江苏省高校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各校在报批修编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前,须将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类信息予以完善。在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前,原则上不受理学校新申报基本建设项目。省教育厅在审定的各校校园总体规划和2018—2025年基本建设规划基础上,建立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储备项目库。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储备项目库(简称“入库”项目)。今后省属高校申报建设项目应为入库项目,入库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报批,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建设。
五、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部署及准备阶段。各校接到本通知后,须周密部署规划修编工作,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主任(组长)的校园规划编制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并安排专门的规划修编工作经费,建立科学的规划修编工作机制。开展评估、策划、需求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确定修编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思路,形成规划设计任务书。
(二)规划初步方案编制阶段。各校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认真研究编制校园总体规划草案,充分听取校内外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同步征求当地规划、文物保护、消防、地铁等职能部门意见,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后,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程序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三)交换意见及确认阶段。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逐校听取学校专题汇报并交换意见,学校根据审核修改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划。完善后的校园总体规划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并报省教育厅批复后实施。
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实施。规划修编期间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规划修编工作有序开展,并在2018年年底前将编制完成的校园总体规划草案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唐辰,联系电话:025-83335243。
附件:
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网址:
http://jyt.jiangsu.gov.cn/art/2017/12/20/art_58320_7222087.html
附件2:
附件3:
建设项目定点通知
通开发建定(2003)字第21号
一、建筑物退让
沿通盛大道、星湖大道构筑物须退让红线10米外,其余方向均不需退让红线。
退让220KV输电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建筑退让天星横河及用地南侧的自然水系不少于8米(驳岸同步实施)
二、开发强度
1、教学楼的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45,宿舍建筑日照间距系数应不小于1.30.
2、不得设置对外服务的经营性设施。
3、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超过30%。
三、出入口设置与停车泊位
出入口可设于星湖大道、通盛大道。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叉口不少于80米。
四、城市设计要求
1、保留天星横河水系,并实施驳岸和滨水景观。
2、星湖大道、通盛大道是开发区的主干路和景观大道,应使沿街景观保持开敞、建筑物疏密有致。
3、建筑的体量、高度、色彩、材质等组合应能体现开发区的东门户形象,形成有特色的意象。
五、绿地规划:绿地率不低于35%。
六、未尽事宜按《南通市市区声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定稿) 磋商文件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修编项目2021.05.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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