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司法局-临高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合同公告
临高县司法局-临高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 | / |
合同名称 |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B包 |
项目编号 | HXY2021-042 |
项目名称 | 临高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 |
采购人(甲方) | 临高县司法局 | 地址 | 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9号 |
联系方式 | ****-******** | ||
供应商(乙方) | 上海灜泰律师事务所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901室 |
联系方式 | 186*****029 |
主要标的名称 | 临高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B包 |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一)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如下要求: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加盖律所公章;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3、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对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4.对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上市、重大资产处置进行合法性审查。5.办理县委县政府商请协调的重大涉法事务,参与处理涉法的涉外事务、专项事务、专项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及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6、对县委县政府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7、每年对县政府和政府直属部门及各镇政府进行法治讲座二至三期,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政府进行执法培训三至四期;8.律师事务所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律师值班表》安排律师到县司法局坐班处理县政府相关法律事务。9、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二)上述服务范围包括县委县政府各直属部门的法律事务。(三)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县委县政府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也不包括县委县政府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及其他重大项目、论证等专项代理事务;如县委县政府需要,双方另行协商与签约(四)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委托常年法律顾问开展诉讼或复议、仲裁等代理事务,双方需另行协商与签约,收费标准如下:1. 委托代理的:普通的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不涉及赔偿、诉讼标的),每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按5000元/件收费;涉及财产利益关系,具有诉讼标的案件,则每一件案件(不分诉讼阶段)按2020年10月21日海南省律师协会发布的《海南省律师收费服务指引》(琼律协(2020)58号)的收费标准的5折收取代理费,且每件案件的诉讼代理费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3.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按照专项服务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另行优惠收费。(四)日常法律服务范围为港口、海事、海商及涉外业务。二、验收标准和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2、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4、验收要求:按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 ||
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148000.00元 | ||
合同金额(万元) | 14.8 |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聘请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共1个工作年度。服务方式:律师值班,线上咨询等。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05-21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05-21 |
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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