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教育和体育局珙县米市街小学校食堂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教育和体育局珙县米市街小学校食堂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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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教育和体育局珙县米市街小学校食堂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新邑航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源路
中标(成交)金额3868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双口炊用燃气大锅灶(油气两用):(1)生产厂商:成都新邑航科技有限公司;(2)品牌:新邑航;(3)产地:中国 (4)规格型号(mm):2000×1150×1200±5%/定制;(5)数量:1台; (6)单价:0.6万元。二、餐具消毒柜:(1)生产厂商:佛山市顺德区亿盟电器有限公司;(2)品牌:康煜;(3)产地:中国 (4)规格型号:1160×厚470×高1755mm/RTP-800D2;(5)数量:2台; (6)单价:0.216万元。三、四门冷冻柜:(1)生产厂商: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2)品牌:东贝;(3)产地:中国 (4)规格型号:1200×700×1940mm/SCDL1000J4;(5)数量:2台; (6)单价:0.402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专家组长:喻声频 专家:郭祥云、杨姝、胡乃丹 业主代表:程伟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受珙县财政局监管,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宜宾市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标公告 招标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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