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缑氏镇人民政府2021年偃师市缑氏镇黄金大草原杏扁种植基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偃师市缑氏镇人民政府2021年偃师市缑氏镇黄金大草原杏扁种植基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155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偃师市缑氏镇黄金大草原杏扁种植基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5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林州中天建设有限公司 | 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 | 1736506.7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2021年偃师市缑氏镇黄金大草原杏扁种植基地项目 | / | 60日历天 | 仝云丰 | 豫241141563409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米银法(组长)、韩歌、史跃峰(业主)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缑氏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市缑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597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广利街交叉口宝龙一期二号楼416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5194556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5194556385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1291
2021年5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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