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关于公务用车出行服务的结果公告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关于公务用车出行服务的结果公告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关于公务用车出行服务的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出行
三、 采购项目编号:PR***************TY0001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其他-网上服务市场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6日
七、 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出行 合计(元):*******.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9座以上(含司机) | 科目三人员班车十八座(含)或以上大型客车一辆 | 辆 | 1 | 361200.00 | 361200.00 | |
2 | 9座以上(含司机) | 场口职工班车三十七座(含)或以上大型客车一辆。 | 辆 | 1 | 464400.00 | 464400.00 | |
3 | 9座以上(含司机) | 场口职工班车五十一座(含)或以上大型客车一辆 | 辆 | 1 | 534060.00 | 534060.00 |
服务要求或商品基本概况: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 场口考场工作人员班车租赁服务项目需求 一、需求概况: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考试场位于富阳区场口镇环金线驾校路,距离主城区约七十公里。为了保证考训工作准点有序进行,强化考场工作人员管理,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降低运营成本,需要租赁班车服务。本项目有三条线路需要三辆班车。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主要服务内容: 1、车辆路线: 1.1大关西六苑→场口考场 大关西六苑→朝晖聚乐园(朝晖三区)→梅登高桥(屏风街菜场)→复兴路北口→九溪车站→凌家桥(老杭富加油站)→村口加油站→金家岭(老驾校门口)→铭鹤花园→勤丰村→富阳场口考场 1.2河坊街33号→场口考场 河坊街33号→海潮路口→木材新村→复兴路北口→九溪车站→大褚桥→午山→中国美院东门→凌家桥(老杭富加油站)→村口加油站→金家岭(老驾校门口)→铭鹤花园→勤丰村→富阳场口考场 1.3杭州市车管所→场口考场 杭州市车管所→天目山路→留下→绕城高速→转塘→杭千高速→富阳场口考场 1.4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情况,中途停靠点和线路可以增减调整。 2、租赁车辆要求 2.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服务需求提供服务车辆为: 科目三人员班车十八座(含)或以上大型客车一辆。 场口职工班车三十七座(含)或以上大型客车一辆。 场口职工班车五十一座(含)或以上大型客车一辆。 班车时间: 上午 根据考场工作需要 6:00-7:30 时段 大关西六苑发车、 河坊街33号发车 杭州市车管所发车 下午 根据考场工作时间 富阳场口考场发车 2.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经过相关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投保交通险和商业保险、座位险。 2.3车内配置应齐全,无损坏,安装必备消防设备及安全逃生装置。 2.4车辆无重大交通事故或重大维修记录。 2.5车辆应按要求办理相关道路运输许可证。 3、驾驶员要求 3.1为供应商正式参保职员。 3.2应持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3具有A1驾驶证。 3.4不低于5年大客车安全驾龄。 3.5经采购人面谈确认并书面备案。 3.6须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4人的驾驶员名单库,并确定本项目的负责人。 4、车辆及服务要求 4.1供应商安排有资格的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做到优质服务保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安全、正点。 4.2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以上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4.3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违反交通规则,所有相关罚款由供应商负责;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的,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追责与索赔。 4.4供应商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乘客候车时间如超过10分钟,采购人可采取其它方式(四人一辆/次坐出租车,不满4人按一辆出租车计)前往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5因突发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服务,且通过应急维修不能解决的,应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后备车辆进行服务,如短时间内不能到达的应马上采用其它交通工具送乘客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供应商负责。如驾驶员无法正常服务的,则应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后备驾驶员进行服务,并及时反馈采购人。 4.6除经全体应到乘车人员同意外,供应商车辆不得提前离开起点站,否则采购人可采取其它方式(四人一辆/次坐出租车,不满4人按一辆出租车计)前往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7供应商车辆必须统一车型、外观整洁、颜色统一;车厢内外需整洁卫生、车窗明亮,且应做到每日清洁;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喷洒空气清新剂;每个座椅必须配备便于拆洗方便的座套,每月更换一次,保持洁净;车厢内应配备小药箱。 4.8用于服务的车辆应保证安全性,并定期安排人员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正常行驶。 4.9乘客上车时应有明显的空调,让乘客感到舒适,司机出车时着统一服装,衣着整齐干净。 4.10有特殊突发情况发生时(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供应商应于接到电话1小时内响应处理,3小时内解决问题。 如遇重大事件或事故,供应商应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应急处置方案妥善处理,应急处置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并即时向采购人通报事态处置情况,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4.11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负责所租车辆的年检、季检、轮胎、维修、燃料、供养、营运费、高速公路通行费、保险费(全保,供应商必须购买座位险提供保险凭证)和司机的薪金等一切费用。 4.12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接采购人有关班车调度、服务质量的投诉应在1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重大投诉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供应商驾驶员一个月内被员工投诉两次或三位员工同时投诉的,供应商应更换驾驶员。如被投诉车辆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车况达不到合同承诺标准,以及不更换不认可的驾驶员,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7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2021年1月1日至本合同签订期间,由原供应商按照2021年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成交单价及服务时间,扣除考核违约金后,与原供应商结算空档期费用。 三、付款与结算 1. 租金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日期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第二次支付,租赁期满11个月经验收合格,凭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验收意见及人员签到表、社保缴纳清单等资料,由供应商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5%,且不超过本年度预算总额88万元; 第三次支付,服务期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凭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验收意见及人员签到表、社保缴纳清单等资料、验收公示截图,扣除违约金(如有)后,由供应商开据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结算合同总价余款。 2.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履行结束后,如未发生违约情况则全额无息退还。 3. 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与采购人所付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 四、监督与审核: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如在监督或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工作有不当之处,采购人有权提出建议,供应商应予以充分、及时考虑并采纳建议。 五、违约责任 1、车辆运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采购人人员伤亡的,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法律,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赔偿之后,再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2、供应商多次无故延迟发车或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的,经过采购人提醒后仍然发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 3、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30%,累计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除了不可抗力事故外,如发生上述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无需供应商同意直接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外。如对采购人工作安全问题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提请相关部门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六.考核及违约责任: 每个服务月度, 按考核扣分表的量化分值对违约行为进行考核评分,每扣1分扣违约金500元。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扣除。 班车租赁服务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分值 得分 备注 1 是否按照指定路线进行班车接送,未按照每次扣1分 10 2 是否按照指定时间进行班车接送, 未按照每次扣1分 10 3 服务车辆是否符合采购需求, 不符合每次扣2分 20 4 服务人员是否符合采购需求, 不符合每次扣2分 20 5 遇突发状况的处理情况, 未按照采购需求的预案要求每次扣3分 21 6 遇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 未按照采购需求的预案要求每次扣3分 12 7 采购人投诉情况, 未按照采购需求的响应要求每次扣7分 7 8 合计 100 甲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审核人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考核日期: 七、履约验收: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项目,履约验收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7]29号)的规定执行。
失败原因:/
八、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24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2、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3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3、供需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放弃成交结果的,可重新启动或取消采购任务,对双方不做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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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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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
联系人:江泳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河坊街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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