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泉市“四好农村路”路面大中修(安防工程)及提升(改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年龙泉市“四好农村路”路面大中修(安防工程)及提升(改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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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泉市“四好农村路”路面大中修(安防工程)及提升(改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5/26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30B1

工程名称:2021年龙泉市“四好农村路”路面大中修(安防工程)及提升(改善)工程

开标时间:2021526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联系人(异议):李力山 0578*******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中心

资质等级:公路养护二类甲级

拟派项目经理:章雪峰 证书编号:B********

预中标价:贰仟肆佰柒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评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526日至202153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6日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doc
没有上一篇了
********4" target="_parent">下一篇: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大沙以房换地区块南面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善 提升 安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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