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程村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阳西县程村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中标公示 | |||
公示日期:2021-05-26至 2021-05-28 |
1 | 发包单位 | 阳西县程村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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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名称 | 阳西县程村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
3 | 招标编号 | 21GC040049 | ||
4 | 承包单位 | 福州盈创筑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5 | 中标价 | 498,595.80元 | ||
6 | 项目负责人 | 宋敏玲 | ||
7 | 质量安全承诺 | 符合国家标准 | 工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日历天 |
8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一 览 表 | 姓名 | 性别 | 职称或资格证名称 | |
宋敏玲 | 女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
梁君萍 | 女 | |||
林荣光 | 男 | |||
摇珠选定第一候选人 | 福州盈创筑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摇珠选定第二候选人 |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摇珠选定第三候选人 |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说明:1、本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2、在公示时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代表等),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原件核对)。 4、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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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签: 设计 建设工程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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