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及捡拾打捆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B标段)成交公告

2021年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及捡拾打捆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B标段)成交公告

2021年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及捡拾打捆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B标段)成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5-26 阅读次数:】【】【】

  • 一、项目编号:

  • 320682-2021-04-0809

  • 二、项目名称:

  • 2021年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及捡拾打捆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南通大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小微企业)

  • 供应商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深南路199号天安数码城8幢808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0.5(元)

  • 四、中标(成交)信息:
  • 服务类:
    名称:2021年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及捡拾打捆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要求对2021年各镇申报的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及捡拾打捆作业补助面积,根据我市制定的《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要求,按照不低于申报补助作业面积30%的比例进行核查,其中现场核查面积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60%。
    服务要求:(一)核查对象:如皋市申报2021年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及捡拾打捆作业补助资金的申报主体。 (二)核查比例: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作业面积比例不低于镇申报面积的30%,其中现场核查面积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60%,核查覆盖所有实施村。犁耕深翻还田和机械化捡拾打捆离田核查覆盖所有申报主体。 (三)核查内容:一是各镇(区、街道)申报补助面积的真实性。二是核查作业质量。按照我市《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核查。三是申报作业补助对象的资格条件,必须是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四是资料核查以及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相关核查内容。 (四)核查形式: (1)现场核查。秸秆还田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60%。要求深入村组和作业田块,进行现场核查。可采用顺查与逆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现场实地查勘。顺查是指由人到田,以名册上的农户姓名为序,核查面积;逆查是指由田到人,以现场田亩核查到名册上的记载。实地查勘的重点是实际还田面积和作业质量。现场核查要有必要的记录和影像资料。 (2)电话核查。随机抽取申报表上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申报表中的农户(实际种植者)电话号码进行电话调查。重点核查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满意度。 (3)资料核查。检查台账资料,包含作业清册、作业合同、承包合同、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数据以及镇级存档资料等。重点核查运行程序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五)核查要求 (1)突出核查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据实上报核查结果,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2)做好核查过程记录。无论是电话核查、现场实地查勘,还是检查台账资料,按“谁核查,谁签字”的要求,建立核查结果签字确认制度,形成工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具体内容包括核查时间、核查人员、被核查对象、申报还田情况、还田作业质量、实际核查结果,需说明事项等。 (3)出具核查报告。核查结束后,按要求完成核查报告(含分镇核查报告和标段汇总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4)核查完成时间。核查工作分夏季、秋季两次进行。夏季要在8月15日前完成,秋季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5)实施阳光操作。核查过程要公开、公正、透明,严禁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核查结果要接受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抽查考核。
    服务时间:2021年度
    服务标准:享受补助的还田面积要采取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实施还田作业,作业质量基本符合规定的作业标准,即“秸秆切碎、匀抛(切碎长度≤10cm、留茬高度≤15cm),全量机械化还田作业(耕作深度≥12cm)”。 享受补助的犁耕深翻还田面积,应运用铧式犁、圆盘犁等农机具将稻秸秆直接犁耕深翻到土壤中,一般作业耕深≥22厘米,秸秆覆盖率≥80%。 享受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补助面积根据作业清册、承包合同、作业以及农机作业监测系统提供的作业面积等结合现场核查情况确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缪永健、邓正新、吴子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818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电信大楼16楼

  • 联系方式:159*****048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仇永华

  • 电 话:********

8e9efdd321aea9a7ca26b********99.jpg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查 第三方 捡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