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M-2020-042

二、项目名称: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方亦副日用百货商店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向阳村底商22栋1号

中标(成交)金额: 9992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大号垃圾桶

品牌: /

规格型号:240L

数量:20

单价:130元

其他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彤、胡湘斌、姚同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云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菊花园17号楼二楼招标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东路28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忠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云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菊花园小区内17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晨、高婷婷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具 随车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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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云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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