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政务中心安保服务 服务范围: 做好政务中心一、二期、士兵退役培训中心、停车场、门禁等安保工作。 服务要求: 1 、保安员要绝对接受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领导管理。遵守中心的规定,服从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积极维护中心的工作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 、楼内实行 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 保安员值班时应着保安服,衣冠整洁,佩戴齐全(领带、胸牌),仪表端正。上班期间,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下班期间,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案,重大问题和带有苗头性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要增强安保意识,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物品,注意随手关门,防止被偷盗。做好保安室内卫生工作,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明亮。对来访者要讲文明、懂礼貌,语言表达要准确、文雅。 3 、保安员要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出入,指挥车辆按规定行驶、停泊到指定车位。查验出入政府机关人员的证件,填写好来访登记表。 4 、维护政务中心的工作秩序,积极疏导上访群众,认真化解矛盾,主动联系接待人员。维护群访现场秩序,对在大厅内争吵、大声呼叫、乱跑动的人员要立即上前进行婉言劝说和制止,保持大厅肃静。必要时拨打“110”电话或向派出所报警,请求支援。 5 、值班保安要认真检查维护电视监控系统,确保 24小时正常开通。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监控室,如需要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严格管理和使用电子监控系统,随时监控大楼的治安情况,定期检查防盗、消防设施,抓好夜间重要目标的巡查工作,发现治安隐患要及时汇报、迅速排除、随时制止。 6 、工作中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尤其是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安机关,并主动配合处置。 7 、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准脱岗离岗,不准在值班期间打盹、睡觉、看书、看报、嬉闹、收听录音机、看电视、玩手机。不准在值班室接待自己客人,不准在值班室容留他人住宿。夜间要对所管理区域做好巡视工作,对有安全隐患现象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 、妥善处置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保护好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安机关。 9 、保安员交班时,必须将值班情况交接清楚,并留意跟进事项,做到不清楚不交接。 10 、下班前或节假日,各部门要自行关好门窗、关闭主要电源,清理室内烟头和垃圾,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对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11、实行每日清楼制度,清楼时间为20时。楼内所有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除特殊情况或加班外,下班后不允许随意进入办公楼。节假日需要加班人员进入办公楼须在值班处登记,出门时签销。 12、 工作中安保人员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服务时间: 一年 服务标准: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