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接驳车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比选结果的公示
无人接驳车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比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综合评估法原则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名: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名:四川华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第三名:成都万利可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特此公示
项目业主:成都交投简州新城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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