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008-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新型基础测绘及成果展示应用系统试点工程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新型基础测绘及成果展示应用系统试点工程项目 | 其他服务 | 详见文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万零叁仟陆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市新型基础测绘及成果展示应用系统试点工程项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新型基础测绘数据采集 | / | 项 | / | 585400 | 1 | 585400 | / | / | 2 | 多元数据融合和智能化提取 | / | 项 | / | 394500 | 1 | 394500 | / | / | 3 | 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建设 | / | 项 | / | 131800 | 1 | 131800 | / | / | 4 | 成果展示应用子系统 | / | 项 | / | 691900 | 1 | 691900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07 ——2022-05-0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履行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01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01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3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年度合同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0877)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依照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总体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批复,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新需求,深入研究基础测绘的新业务,新流程,新产品,逐步实现基础测绘转型发展。在现代坐标框架基准体系下,以建立全息数据库为核心,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探索生产组织模式,对“地理实体”进行标准化全息测量、信息提取、建库、联动更新及展示应用系统建设,按需组装提供服务,建立适应新形式、符合长沙实情的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完成试验片区的建设,并向全省进行推广。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概括为:新型基础测绘数据采集、多元数据融合和智能化提取、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建设、成果展示应用系统建设。 (1)新型基础测绘数据采集包含城市范围内新型基础测绘全要素数据采集,具体按照采集平台的不同,可划分为建筑物顶面、道路及周边、地块内和地下空间以及水系等四个部分采集。 (2)新型基础测绘数据融合和智慧化提取通过研究多模态城市空间数据的时空误差耦合分析与优化技术,形成时空一体的误差建模技术框架,实现多源传感器获取的点云数据、室内外、地上下城市空间信息的高精度融合,解决多源异构数据时空一致性问题。并根据全息要素结构与语义信息智能提取研究城市空间中包括建筑、街道、植被、树木等,提取城市全要素地理实体的结构与语义信息。 (3)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建设包含覆盖全要素地形图数据、高程数据、影像数据、新型三维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及自然资源数据等的地理实体数据库建设;以及在时空信息云平台中集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数据且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构建的专题应用场景数据库建设。 (4)成果展示应用系统建设是指以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为基础,探索新型基础测绘成果服务于政务管理和城市治理的工作模式而开发试点区域的典型场景应用系统,具体包括:一体化数据展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城市排水规划监测、数据共享接口、系统运维管理等功能模块。 具体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新型基础测绘数据采集,包含对试点区域内新型基础测绘全要素数据采集,按照采集平台的不同,划分为建筑物、道路及周边、地块内和地下空间以及水系等五个部分。 (2)云平台系统或设备兼容性能多元化数据融合和智能化提取,数据采集完成后,通过数据格式转换和坐标系统转换,建立多尺度、多类型数据融合的新型基础测绘数据模型。 (3)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新型基础测绘数据库建设,包含覆盖全要素地形图数据、高程数据、影像数据、新型三维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及自然资源数据等的地理实体数据库建设,在时空信息云平台中集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数据,并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构建专题应用场景数据库。 (4)项目成果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展示在应用系统建设,包括一体化数据展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城市排水规划监测、系统运维管理等功能模块以及必要的数据共享等。 (5)明确数据资源的分级分类,如: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等、使用要求等内容,确保信息资源目录、数据资源目录、共享清单、开放清单的合规性、合理性与完整性,有关相应的信息资源和目录必须在项目内同步建设并呈现出来。 (6)数据资源须实现多个平台共享使用,且具备脱敏功能,数据资源共享与时空信息云平台,通过时空信息云平台与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及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给各类专题应用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使用,达到数据的有效复用和共享。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项目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项目服务。 (4)甲方变更项目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5)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项目要求开展项目,遵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6)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项目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项目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项目成果,保证项目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项目成果质量承担全部项目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项目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7)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项目服务。如项目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8)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9)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项目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以上为格式内容,乙方单位非中小企业,违约责任约定如下 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 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服务应收合同价款的2‰。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 地址: | 曙光中路16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