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业务用房装修施工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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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示


贵州省烟草公司六盘水市公司的“六盘水市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招标编号:gzdczb-2013-008-1),于2013年7月4日09时30分,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对本次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详细审查。评审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序号

投标人(联合体仅写牵头人名称)

不合格原因

1

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幕墙安装技术负责人提供业绩不相符

2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机电安装技术负责人提供业绩不相符

3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为2011年度,未提供2012年度财务报表。

4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未提供机电安装技术负责人

5

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

幕墙安装技术负责人业绩不相符

6

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小于负债合计

7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中缺现金流量表

8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幕墙技术负责人业绩不相符

9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装修技术负责人业绩不相符

10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装修技术负责人业绩不相符

11

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有限公司

机电安装技术负责人提供业绩不相符



现给予公示:公示期2013年7月 5 日至2013年7月 7 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省烟草公司六盘水市公司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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