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两路两侧”无人机航拍巡查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两路两侧”无人机航拍巡查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两路两侧”无人机航拍巡查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GZB2021-117

二、项目名称:鄞州区“两路两侧”无人机航拍巡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宁波瑞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下应段1333号356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鄞州区“两路两侧”无人机航拍巡查服务项目鄞州区“两路两侧”无人机航拍巡查服务项目所辖范围内“两路两侧” 无人机航拍巡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第三方服务次数为6次,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鲁祥,傅越千,郭敬平,沈卫良,高大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16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傲坤、刘霞、王玲、冯钧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5月06日
2021年05月28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查 航拍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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