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遂昌县市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市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智能化项目
招标序号:SC2021A051
招标单位: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利青****-*******
中标候选人: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经理:黄小东
注册编号:浙133*****0833证书编号:浙建安B(2008)*******
预中标价:贰仟伍佰伍拾陆万玖仟捌佰玖拾捌元(¥:******** 元)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奖”)工期:20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星港街路东公共设施工程 | (申报单位)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获奖内容:获得2019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获奖日期:2020年4月14日 颁奖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杭政储出【2005】56号地块 | 嘉里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 获奖内容:荣获2018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获奖日期:2018年7月25日 颁奖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6月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备案部门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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