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财务官训练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财务官训练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11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中廷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财务官训练营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首席财务官训练营采购项目 其他教育服务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以提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素质及企业整体运营水平为目标,开展首席财务官训练营。1668450
 合计金额小写: 66845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陆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财务官训练营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培训老师课时费

按照培训课程计划进行师资筹备

48场

6000元/场

288000.00

2

培训服务人员费用

培训服务人员工资

48场

3500元/场

168000.00

3

物料费

包含证书、桌牌、易拉宝、横幅、茶歇等

24天

750元/天

18000.00

4

课件资料费

包含课件资料打印费、每次课程资料文具费用

60份

400元/份

24000.00

5

会务人员餐费

会务人员12人

24天

30元/人/天

8640.00

6

招待费

培训老师差旅费、老师食宿费

24天

3000元/天

72000.00

7

宣传费

培训后的宣传推广

24次

3000元/次

72000.00

8

其他不可预计费

/

其他不可预计费

/

10000元

10000.00

9

税金

/

结算开票税金

/

/

7810.00

合计报价

66845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01 ——2021-11-3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79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成且提交初步方案并经采购人认可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05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湖南中廷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0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承办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财务官训练营,负责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本次训练营时间为6个月,每月集中授课2次,每次授课时间2天,总计144个课时,课程采用讲授、互动教学、案例剖析等多种教学模式。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修改直至合格。

2.服务满意度要求

由主办方进行满意度评价,参训学员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0%。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培训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6.2、乙方的义务

1、培训过程保持向甲方供给的《培训服务方案》保证按时按量地完成教学计划,管理好培训班的日常性事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此培训交予其他公司办理。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供给的有关材料(如人员名单)和情况保守机密。3、乙方每个月应当主动向甲方汇报项目完成进度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培训结束时请甲方参与监考发证等考务工作,以便验收培训成果。4、本项目所开展的各项活动,或相关新闻报道,应明确体现甲方支持说明,并在活动前后汇报实施方案和活动成效。5、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培训事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八楼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524房
法定代理人:康小平法定代理人:李双林
委托代理人:王笑笑委托代理人:李双双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训练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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