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诸路等部分亮化薄弱地段提升工程(一期)预中标结果
朱诸路等部分亮化薄弱地段提升工程(一期)预中标结果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项目编号: | 2021-000699-0209-341 | 招标方式: | 公开 | 项目名称: | 胶州城区朱诸路等部分亮化薄弱地段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胶州城区朱诸路等部分亮化薄弱地段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建设规模: | 4520米 | 建设单位: | 胶州市市政工程处 | 联系人: | 卢主任 | 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胶州市市政工程处 | 联系人: | 卢主任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日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杜静静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址: | | 工期: | | 开标时间: | 2021-06-01 14:30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行政服务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许可范围: | 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等服务。 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质保期保修。 |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审查结果 | 1 | 胶州市华林电力实业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张得地 | 通过 | 2 | 青岛奥能用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李涛 | 通过 | 3 | 青岛高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侯晓东 | 通过 | 4 | 山东锐光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张乐刚 | 通过 | 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评委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 最终得分/排名 | 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 | 商务标总得分/排名 | 资信标总得分 | 技术标评委1 | 技术标评委2 | 技术标评委3 | 技术标评委4 | 技术标评委5 | 胶州市华林电力实业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71.30 | 24.4 | 46.9 | -- | 24.7 | 20.4 | 25.3 | 26.5 | 23.2 | 青岛奥能用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1.07 | 20.17 | 10.9 | -- | 21.5 | 18 | 22.9 | 18.3 | 20.7 | 青岛高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30.50 | 20.2 | 10.3 | -- | 22.2 | 18.1 | 22.9 | 18.5 | 19.9 | 山东锐光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30.50 | 20.2 | 10.3 | -- | 22.5 | 18 | 21.9 | 12 | 20.7 | 评标排序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总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天 | 1 | 胶州市华林电力实业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 | 张得地 | 设计优惠率20.06%,设计报价316662.33;施工报价*******元,降造率3.20%总报价********.33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67日历天,其中设计7天,施工60天 | 候选人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程规模 | 工程造价(元) | 负责人 | 竣工备案 | 备注 | 胶州市华林电力实业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荣誉
序号 | 获奖名称 | 颁奖机构 | 获奖时间 | 备注 | 胶州市华林电力实业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班子成员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编号 | 专业 | 备注 | 胶州市华林电力实业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 | 张得地 | 项目经理 | 鲁********0245 | 机电工程 | |
| 公示说明: | | 公示时间: | 2021-6-2 - 2021-6-7 |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 ******** | 举报电话: | 12388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交易服务科(行政监督部门地址:胶州市西行政服务大厅2楼,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140*****334*******.html">《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 2021年6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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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施工总承 一期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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