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容器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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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 本站原创

一、项目编号:[2021]439号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容器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双桶201不锈钢果壳箱报价总价:552000.00(元),新型定制款201不锈钢果壳箱报价总价:426000.00(元)浙江旭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川塘村川东路19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容器垃圾容器旭杰牌1批2340见投标文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平,隋洪才,周琦,黄树辉,赵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以预算价格为基准价)*0.7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西路与龙江路交叉口K11企业安置大楼1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昭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907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138*****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楼 

传真:/

联系人 :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5月11日
2021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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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容器 行政执法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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