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0056-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岳麓区农业农村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岳麓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岳麓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 | 其他农业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749500 | 合计金额小写: 749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长沙市岳麓区农业农村局岳麓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金额明细:(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749500.00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现场勘察费 | / | 项 | / | 28000.00 | 1 | 28000.00 | / | 包含税金、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 2 | 样品采集费 | / | 项 | / | 88000.00 | 1 | 88000.00 | / | 3 | 交通差旅费 | / | 项 | / | 22800.00 | 1 | 22800.00 | / | 4 | 土壤制备费 | / | 项 | / | 25000.00 | 1 | 25000.00 | / | 5 | 检测分析费 | / | 项 | / | 77700.00 | 1 | 77700.00 | / | 6 | 数据审核费 | / | 项 | / | 118000.00 | 1 | 118000.00 | / | 7 | 数据库构建及汇总 | / | 项 | / | 208000.00 | 1 | 208000.00 | / | 8 | 成果图件及报告编写、等级评价 | / | 项 | / | 182000.00 | 1 | 182000.00 | / | 9 | 合计 | / | / | / | / | / | 749500.00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10 ——2021-09-3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甲、乙双方商议指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1)野外调查样点布设:在全区耕地范围内按照均匀布点原则布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450个,开展实地调查并采集土壤样品。 (2)实地调查:按照《耕地质量 等级》(GB/T 33469-2016)要求,采集每个样点的空间信息,并在每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上开展耕地立地条件(地形部位、海技、农田林网化)、土壤养分(有机质、速效钾等)、剖面性状(障碍因素、有效土层厚度和剖面构型)、理化性状(PH值、耕层质地和容重)、土壤健康状况(清洁程度和生物多样性)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排水条件和灌溉条件)调查等,同时通过入户调查等手段了解耕地施肥管理、农产品产量、耕作制度等相关信息。 (3)样品采集:在样点目标地块,根据地块形状采用棋盘法、S形法、X形法,用不锈钢采样器采集耕层土壤样品,每个地块不少于9个点,制成混合样,样品自然干重不低于1.5公斤,同时在该地块采集3个土壤容重样。 (4)样品制备与检测:按照现行样品制备的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完成所有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样品制备工作,然后进行检测。测定项目:土壤容重、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土壤pH值等7项土壤理化指标必检;如有相关工作要求,其他理化指标一并检测(土壤样品至少留存一年)。质量控制:在样品检测过程中,利用盲样和标样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仪器要求及精度要求 | 1 | 土壤样品处理与贮存 | NY/T1121.1 | 所用仪器设备及器具应当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仪器设备性能、量程、精度等必须满足分析标准方法的要求 | 2 | 容重 | NY/T1121.4 | 3 | 全氮 | NY/T1121.24 | 4 | 有效磷 | NY/T1121.7 | 5 | 速效钾、缓效钾 | NY/T889 | 6 | pH | NY/T1377-2007,NY/T1121.2-2006 | 7 | 有机质 | NY/T1121.6-2006 | 8 | 有效土层厚度 | 打土钻钢尺量出法 |
(5)数据审核和甑别:样点过录表的属性数据进行逻辑性、一致性等检查;对空间属性,利用行政区划图进行叠加复核,对漂移出行政区范围的点位信息进行修正。 (6)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库构建:利用甑别后的采样点数据,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采样点数据库。叠加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形成评价单元图,将评价单元图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图、相关耕地质量性状专题图件叠加,采取空间插值、属性提取、数据关联等方法,为每一个评价单元赋值,实现评价单元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属性为一体的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单元数据库。 (7)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路线:根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确定技术路线,具体包括区域农业区划归属确定、土壤健康状况判定、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综合指数计算等环节,具体如下: 7.1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确定岳麓区的一级农业区和二级分区,根据具体分区确定好我区耕地质量评价指标;应用层次分析法确认各二级分区的各指标权重,应用特尔斐法确定各二级分区的指标隶属函数,以单元为单位进行耕地质量综合指数计算,然后对各评价单元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 7.2耕地质量的等级评价:分区采用本区域耕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划分耕地质量等级。 7.3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验证:通过产量对比验证、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对比验证和实地验证等方式,对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8)数据汇总: 8.1汇总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采样点位数据,构建长沙市岳麓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点位数据库。 8.2汇总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级数据,构建长沙市岳麓区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 8.3汇总全区耕地土壤性数据,构建长沙市岳麓区耕地土壤性状数据库。 (9) 评价结果分析:分区域分析耕地生产障碍因素,弄清长沙市岳麓区耕地质量等级分布现状,针对当前制约本区耕地质量的土壤酸化、潜育化、瘠薄等障碍因素,划分出中低产田类型,提出具体的耕地质量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10)成果图件编制:以街道(镇)为单位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耕地主要理化性状图件,耕地土壤类型分布图、图件比例尺1:10000;同时编制全区的耕地土壤类型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耕地土壤主要理化性状专题图件,图件比例尺1:50000。 (11)从开展并完成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所有工作内容,汇总形成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并确保项目工作通过湖南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家技术指导组评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9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0,说明:项目实施完成,经省市区考核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第二年没有出现违反保密协议,无负面舆情和其他纠纷等情形再支付剩余20%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暮云支行(湖南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964)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顺利通过评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具体验收标准以省市区考核标准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环保措施优化和改善的建议; (2)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3)乙方应当独立承担工作,不得转包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业务。 (4)乙方要保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5)乙方应按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整个过程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按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 (6)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乙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资料、成果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7)本次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的所有数据、资料及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乙方在检测工作中出现错误,或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满足甲方安排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任务,影响了甲方的正常工作开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安全责任:乙方从事本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措施,避免造成第三方损失,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详见补充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93号湘麓金座西栋3楼 | 地址: | 南托街道暮云工业园A3栋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