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殡仪馆宁乡市殡仪馆采购保安服务项目需求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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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0070-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殡仪馆(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殡仪馆采购保安服务项目需求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07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宁乡市殡仪馆采购保安服务项目需求 安全服务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零柒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10名。乙方依据有关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其服务费为每人每4628. 00元,(含税后社会保险、工资、管理费等费用)、每月合计46280. 00元,每季度合计138840. 00元,一年合计555360. 00(大写)伍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元),二年共计:*******. 00(大写)壹佰壹拾壹万零柒佰贰拾元),服务期二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01 ——2023-05-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殡仪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有关精神,甲方因安全防范的需要,聘乙方协警员为其提供协警服务,乙方经研究接受甲方要求,愿意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根据项目中标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8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7)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功能及要求

负责宁乡市殡仪馆区域内人、财、物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正常治丧秩序和馆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爆等治安环境管理工作,维护管内办公环境。

二、相关标准

人员要求:

年龄18-45周岁,退役军人占总人数的50%,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均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1、保安经理1人:负责殡仪馆安保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所在公司和宁乡市殡仪馆双方联系,负责人员管理、日常工作的检查落实,协调调配安保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和馆内中心工作;

2、保安9人:

(1)门卫室、停车场及悼念厅4人(门卫室、停车场2人,1、2、3号悼念厅1人,4、5、6号悼念厅1人)

负责指挥车辆驶入指定位置,分区停放整齐。密切关注进馆人员,做好群众接待,繁忙时段,引导群众分流和有序办事,检查区域内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综合业务大厅及火化车间前坪2人(业务大厅1人,火化车间前坪1人)

负责维护综合业务大厅办公秩序,引导群众业务办理,指挥殡仪服务运输车有序停放,维护休息大厅秩序,检查区域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3)万寿陵园1人

负责万寿陵园的日常巡查,落实陵园禁燃禁放政策,防止墓园盗窃和排除火灾隐患,引导祭扫群众分流,检查区域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4)夜班巡逻2人

负责馆内晚间巡查,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技术规格

配备保安人员10人。

三、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两年,地点为宁乡殡仪馆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安保服务的实际经验,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服务队伍,保安公司须具重合同守信用。有一套完整的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

2、应对突发事件能够调派30人以上机动处突队员,确保6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采购人指挥。

3、保安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要求着装统一,整洁,举止文明,动作规范,形象良好。

4、服从管理范围内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人员。

5、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保安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6、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和保安人员休假时出现的人员不足问题,并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

7、维护辖区正常工作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在辖区的干扰。

8、乙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工作,不符合采购人规定,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五、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规定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员工资、社保(按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乙方应按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购买企业职工社保(五险),如因未按要求购买企业职工社保(五险)出现的劳务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管理费、税费;

2)保安器材(劳保)用品;

3)防疫物资(保安人员自身需用口罩、手套等消毒物资)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3、乙方如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乙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5、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按季支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规定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为聘用的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对保安员按规定行使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甲方不得要求保安员从事超越职责和权限的事情,不得指挥保安员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应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措施。

4、保安员根据甲方安排实行轮班工作制。甲方应保证保安员每月有4天休息的假期和法定节假日的休息,若需要保安员加班或从事保安员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甲方应支付加班加时工资,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5、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指定范围之外的工作,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了。

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提供服务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为树立聘用单位品牌,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精神面貌好、工作勤奋、服务态度好的保安员队伍;所派驻的员工由甲方面试、试用合格后方可聘用。

2、按合同约定人数提供服务,切实维护甲方良好的工作秩序、环境舒适。

3、如发生突发事件,严格听从甲方驻地警务室及甲方领导的统一调度指挥。

4、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能超过2000元存放在财务室过夜。如发生盗窃,乙方不负责赔偿。

5、保安员在工作期间,乙方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相关保险,承担保安员在职责范围内工作时发生的一切工伤,工亡事故的处理、并与人社部门依法做好经济补偿等工作。

6、乙方因学习、集训、会议和工作需要,在确保甲方安全守护的情况下,有权对乙方派遣的保安员人员进行调动和撤换,有权对不称职和违纪违法的派遣人员实施处罚和辞退。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提前终止合同,如未协商同意,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全年服务费总金额的8%。

2、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认真工作,积极作为,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要按实进行赔偿。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人数派遣人员提供服务,不得少派人员,如有少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价格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当乙方少派遣人员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6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第一条 免责条款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可免除追偿责任。

2、乙方派出的保安在甲方工作职责以外擅自从事其它活动造成伤亡及其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甲方人员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有协商内容以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宁乡市白马街道仁福社区地址:楚沩东路124号
法定代理人:吴萍法定代理人:赵建军
委托代理人:吴萍委托代理人:赵建军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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