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1年度办公用品耗材、防疫物资、养护材料等集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1年度办公用品耗材、防疫物资、养护材料等集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的委托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1年度办公用品耗材、防疫物资、养护材料等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09时30分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GXTC-CZ-C-2168041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1年度办公用品耗材、防疫物资、养护材料等集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 | 供应商名称 | 成交价格 | 供应商地址 |
01 | 长春市丰祥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青年路交汇金安华城2幢801号房 |
02 | 吉林市船营区聚丰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 965,869.10 | 吉林市船营区大东街常宁5号楼3单元1层右门 |
03 | 长春市丰伟恒业商贸有限公司 | 134,376.00 | 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72号109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合同包。
2.最高投标限价:01标包最高含税限价:1068584.2元;02标包最高含税限价:1050403.5元;03标包最高含税限价:393094元。
3.采购内容:01合同包:办公用品及日杂;02合同包:养护材料;03合同包:防疫物资(详见采购公告)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自身实际需求随时向供应商下达需求订单,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需求后7日内将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服务。供应商自行调查货物所在地至交货地点受疫情防控影响情况,如货物所在地受政策影响无法运输,不免除供应商违约责任。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名单:张斌、马明武、董立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额,分别适用代理服务费用标准,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基准代理收费额。按下表规定的折扣系数确定招标代理费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折扣系数表
基准代理费 | 2万以下 | 2-5万 | 5-10万 | 10万以上 |
折扣系数 | 1.0 | 0.9 | 0.8 | 0.7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 长深高速入口长春西收费站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 80798667
传真:0431- 8079866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孙文菊、张娉婷
电话:0431-81852896
邮箱:2232574732@qq.com
2021年6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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