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民政局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怀宁县民政局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CG-HN-2021-037 (财2021年第137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湖心中路汇峰广场办公楼16层/18层。
成交价格:890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怀宁县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程革林、丁兰花、陈丽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民政局、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怀宁县民政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建
电 话:****-*******
2021年06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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