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定自然资示2021-04)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定自然资示2021-04)
定自然资示2021-04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5月21日至 2021年6月2日挂牌出让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定城镇CR2021-04,位于定城镇环城南二环路南侧,面积为59914.28㎡(折89.8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成交价2511万元。受让单位:海南洲技照明器具制造有限公司。
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该宗地为制造业项目用地。根据《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工业用地出让控制指标的批复》(定府函〔2020〕76号)精神,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540天内竣工,竣工之日视为投产,投产之日起满360天内达产。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若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申请延期。否则县政府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三)该宗地鼓励使用钢结构(含钢-砼(木)组合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
三、公示期:2021年6月2日 至 2021年6月11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非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
邮政编码:571200
联系电话:****-********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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