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杨滩镇X244土大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德市杨滩镇X244土大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名称:广德市杨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德市杨滩镇街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180*****28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先生 ****-****************86

项目名称

广德市杨滩镇X244土大路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

GDS-GC-GK-*******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04日9时00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华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玉兰公馆21幢10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柒万陆仟陆佰壹拾元伍角整(¥********.50)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分

项目负责人:刘旺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7677、皖建安B(201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龙湖南路西侧3-8-0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柒万柒仟伍佰贰拾陆元整(¥********.00)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分

项目负责人:赵磊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2524、皖交安B(19)G0149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双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县红杨镇新区芳山路3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柒万肆仟叁佰贰拾玖元肆角叁分(¥********.43)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9分

项目负责人:姚运萍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7472、皖建安B(201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余建设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作无效标处理;2、安徽佐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池州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杰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俊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笃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玉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州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高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润和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家投标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3、安徽山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顺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坦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未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1年06月05日--2021年06月08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80*****2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6816982/1********86。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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