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五标段(二次)中标结果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五标段(二次)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的委托,对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五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2021-06-07 16:0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备用)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6190合格刘玉泰****************87.82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晟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990合格孙锐****************87.41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290合格张国龙****************87.29
二、开标记录: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项目经理工期(日历天)质量
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61刘玉泰90合格
宁夏晟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9孙锐90合格
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2张国龙90合格
宁夏金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杜常荣90合格
宁夏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余新萍90合格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评分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在宁信用与项目人员得分得分
1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63.739.0915.087.82
2宁夏晟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3.78.7115.087.41
3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3.78.5915.087.29
4宁夏金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3.737.6515.086.38
5宁夏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3.737.1311.8382.69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f">中标候选人评委个人打分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或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八、公示期:2021-06-07至2021-06-1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联 系 人:吴所长 电 话:182*****007
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1*****604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06-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基础设施 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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