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运营官训练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运营官训练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108-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和湘君行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1年长沙市中小企业精英训练营——首席运营官训练营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首席运营官训练营采购项目 其他教育服务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以提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素质及企业整体运营水平为目标,开展首席运营官训练营。1658000
 合计金额小写: 6580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明细:

序号项目明细单位具体要求说明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场地费用多媒体设备249000.00216000.00
2师资费用和君集团实战型资深讲师2412000.00288000.00
3师资差旅食宿讲师住宿、往来交通、用餐费用243000.0072000.00
4资料费用人/套培训讲义、资料45200.009000.00
5用餐费用45元/人/中餐45x2445.0048600.00
6教学费用教学用具、纸、笔12500.002500.00
7物料设计制作展架、桁架、画布16000.006000.00
8茶歇费用学员课间茶歇24350.008400.00
9宣传报道费用/培训开展前后期宣传23000.006000.00
10其他费用/杂费11500.001500.00
合计658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21 ——2021-12-20

3.2 履行地点:湖南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培训对象:中型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长沙市级以上“小巨人”企业总经理(CEO)、副总经理、运营总监,人数不少于40人。

3.3.2培训报名:由甲方牵头发动和组织学员报名,乙方负责协作甲方完成相关工作。

3.3.3培训时间:培训项目为期6个月,预计每个月2次课程,每次课程2天,平均每天6课时(一小时为一课时),共计144课时。

3.3.4培训项目运营团队核心成员:

序号人员从业年限资格证书工作岗位
1唐启祥20人力资源一级项目总监
2周永新12会计证书项目副总监
3刘淑瑜8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三级,证券从业资格证项目经理
4蒋定志9证券从业资格证项目核心成员
5陈灿林7会计证书项目核心成员
6龙平10会计证书项目核心成员
7聂欣7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初级会计证书项目核心成员
8包含其他因项目运营所需的人员,在此不做详细列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0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成且提交初步方案并经采购人认可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7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招商银行长沙四方坪支行(湖南和湘君行咨询有限公司:***************)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组织活动要求:本培训项目开展的各项活动,或相关新闻报道,应明确体现长沙市工信局支持说明,并在活动前后汇报实施方案和活动成效。

5.2.2服务满意度要求:由主办方进行满意度评价,参训学员综合满意度需达到90%。

5.2.3乙方应当主动向长沙市工信局汇报项目完成进度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主动接受长沙市工信局的检查和监督,对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拿出改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要求

5.3.1.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3.1.1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修改直至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服务方式

6.1.1为保障培训服务的顺利实施,需要双方相互信任、密切协作配合。为此,甲方在培训前应及时、充分地与乙方沟通,明确培训目的及相关要求,乙方应据此确定培训方案、派选培训讲师。

6.1.2乙方应根据甲方协商一致的培训方案,秉承勤勉尽责的精神向甲方提供培训服务。

6.1.3甲方应保证培训对象遵守培训纪律,并负责维护培训秩序,以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6.2知识产权

6.2.1甲方独立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其著作权及相关权力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本合同为目的而复制、使用该等资料,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6.2.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美术、设计、图形、模型、软件等作品及商业标识,其著作权和商标权属于乙方或原权利人。甲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该等作品和标识,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扩散或许可他人使用。

6.2.3为保护乙方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不受到侵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培训现场、培训资料进行录音、录像。同时,甲方应告知乙方的工作人员、参训人员该等义务的存在并要求其遵守该等义务。

6.3保密义务

6.3.1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三年内,除事先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对方业务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除非该等信息属于以下情况并以此为限:(a)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披露的信息,或(b)因违反本合同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c)协商本合同之前已知晓或从对该等信息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或(d)披露给各自的关联方以及该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工作人员、讲师和专业顾问,但必须告知其该等保密义务的存在以及遵守该等义务之重要性。

6.3.2双方均有权在履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及本合同项下的培训服务或将有关成果用于学习研究和出版活动。

6.4 其他

6.4.1在乙方实施培训服务项目过程中,甲方有义务进行各项事务的协助;如出现问题或不符合甲方所列明要求的事项,乙方有义务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和提出解决方案。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本合同签署后,当事人一方发生以下情形:(a)变更培训时间、内容、地点和人数的,应至少在开始培训前7天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方可变更。如果因为变更导致另一方增加支出或受到经济损失的,变更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方取消全部或部分培训的,应按照相应培训费的百分之五十(5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还需补足不足部分。

7.4甲方未按期支付培训费和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5甲方不得向乙方指定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或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培训费,否则将被视为对合同的根本违约,发生该等情形的,甲方除应按合同约定继续承担支付义务外,还须向乙方支付等额于该违约支付金额的违约金。

7.6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有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对方实现权利的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合理开支等)。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及随后两年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其关联方不得雇佣或招揽培训人员和乙方员工。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等额于该被雇佣或招揽的人员最近两年薪资的违约金,以补偿乙方的人才选育成本。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八楼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B区商业综合体(含写字楼)40013号房
法定代理人:康小平法定代理人:许宁
委托代理人:王笑笑委托代理人:刘淑瑜
电话:****-********电话:139*****210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训练 运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