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交警大队警用两轮摩托车中标结果
松山湖交警大队警用两轮摩托车中标结果
东莞松山湖交警大队警用两轮摩托车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东莞松山湖交警大队警用两轮摩托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SSL201320-GP
评审日期: 2013年07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3年07月22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1.2、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1.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摩托车销售经营权(制造商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5室
项目负责人: 钟秀芳
联系电话: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A | 警用摩托车 | 2013年07月18日 | 594450.0 | 东莞市逸安贸易有限公司 | 东莞市清溪镇三星百家輋新村35号一楼 |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寿华、崔海军、李国雄、张灿、叶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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