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629]ZZZD[CS]*******_1_********MA333D8K1Y_2241)
一、合同编号:[350629]ZZZD[CS]*******_1_********MA333D8K1Y_2241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629]ZZZD[CS]*******_1_********MA333D8K1Y_224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629]ZZZD[CS]*******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
地 址:福建省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21号
联系方式:131*****632
供应商(乙方):漳州广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89号荣成花园7幢1603室
联系方式:[object Object]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校园物业管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1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
合同总金额:¥1,598,856.00
履约期限:服务期限2年
履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6-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6-042021-06-04
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需提供1间工具间工具间给中标方存放维修及绿化工具和安排1间休息室给夜班保安员休息。 2.采购人对中标方服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中标方保洁人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2次以上仍未达标准可要求中标方更换保洁人员。 3.采购人要求中标方服务人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学校规章制度。 4.中标方按招标文件认真按时完成采购人规定的作业内容并达到中标方方案中承诺的清洁标准。 5.中标方提供服务员工工作所需的设备、辅助工具、劳保用品及相关材料,不包含垃圾桶。服务人员工作时应统一穿着工作服(工作服属劳保用品)。 6.中标方使用的清洁剂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及卫生标准,如发生污染由中标方承担责任。中标方在履约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工作规程,因未按照或违反相关安全规程而引发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服务人员属中标方公司员工,中标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工伤、医疗、养老及失业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事宜,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采购人与中标方所派服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有关服务人员的招聘或管理等劳动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服务人员在业务上受中标方的领导,同时受采购人的监督。 8.中标方应在中标 后一星期内与校方签订合同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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