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2021-2024年)框架合同招标方案(新)中标结果

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2021-2024年)框架合同招标方案(新)中标结果

兰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2021-2024年)框架合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2021-2024年)框架合同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兰州石化公司安全环保处,资金来自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2021-2024年)框架合同

(2)项目地址:兰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厂址

(3)项目业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4)技术服务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含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以及兰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设计等相关资料,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土壤、固体废物处置、声环境、社会环境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编制环境监测方案,参与项目选址选线,协助建设方开展项目公示、公众参与调查以及公众解释等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必要开展的相关专题评价),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审批,获取环评批复文件。投资总额大于100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区域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纳入本次招标。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以及兰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对项目进行调查、负责委托环境监测,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报告,通过验收组专家审查、修改完善,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验收平台备案工作。

2.2 招标范围:

兰州石化公司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需要委托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6月30日(具体项目工期执行单项合同或委托任务单规定)

2.4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为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登记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须提供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机构登记名单网络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业绩(合同费用30万元以上)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或对应结算发票,否则视为无业绩);

3.5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单位至少有3名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center/login)查询记录截图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5.2 投标人单位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中至少有1名人员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为省级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具备10年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

注:(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提供国家环保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年限以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限计算;(2)职称证书应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专家库专家须提供数据库截图等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3.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的都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均须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中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委托,环境影响评价的地下水专题、生态专题、辐射专题、环境监测工作除外。

投标人须承诺承担环境监测工作的单位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要求认证范围涵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所需的水、大气、噪声、土壤等关键指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17时至2021年6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直接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项目开标结束后,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为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普通发票,电子版发票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提交信息中的邮箱,投标人可自行扫码打印发票。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联系电话:0931-7936945。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技术资料/(是/否)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B)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招标机构: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730030

联系人:徐玥波 柏海见

电 话:0931-7936336 7931027

电子信箱:xuyuebo@petrochina.com.cn

baihaijian@petrochina.com.cn

标签: 方案 框架 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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