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 (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本市碳排放报告审核服务)中标结果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 (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本市碳排放报告审核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20505410(招标文件编号:2050541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076号
中标(成交)金额:7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 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本市碳排放报告审核 |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国家和本市要求,重点单位应当每年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告主要涉及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共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等。市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主体报送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后,应组织对报告内容进行评估和核查。 本研究目的是对纳入范围的上海市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排放)单位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 | 对本市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碳交易试点企业以外的重点单位,250家左右)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 1、按照国家公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要求,对各家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排放)单位报送的《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报告书,必要时可采用到重点单位现场数据核实的方法。 2、科学确定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制作并保存相关审核文档。 3、在每家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分析全市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单位分行业、分燃料品种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和趋势。 4、对整个审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就如何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及填报数据准确性等方面提出建议。 5、提出其他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增值服务。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天内 | 成果要求提供本市工业和电信业各重点用能单位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审核报告,并按主要行业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分行业、分领域的分析报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成功、张东平、杨晓斌、陆小青、林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9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本公告的发布日期:2021年6月10日。
(2) 推荐理由: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认为本包件投标人“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的投标技术方案最为详细,服务水平较好,承诺的服务周期满足要求,拟定的配合方案好,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专业性强,以往业绩较多,售后服务承诺满足需求,报价合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各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该投标人为本包件的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林立 23115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徐迪 17717905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电 话: 17717905528
一、项目编号:20505410(招标文件编号:2050541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076号
中标(成交)金额:7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 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本市碳排放报告审核 |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国家和本市要求,重点单位应当每年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告主要涉及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共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等。市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主体报送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后,应组织对报告内容进行评估和核查。 本研究目的是对纳入范围的上海市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排放)单位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 | 对本市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排放)单位(碳交易试点企业以外的重点单位,250家左右)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 1、按照国家公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要求,对各家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排放)单位报送的《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报告书,必要时可采用到重点单位现场数据核实的方法。 2、科学确定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制作并保存相关审核文档。 3、在每家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分析全市工业和电信业重点用能单位分行业、分燃料品种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和趋势。 4、对整个审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就如何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及填报数据准确性等方面提出建议。 5、提出其他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增值服务。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天内 | 成果要求提供本市工业和电信业各重点用能单位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审核报告,并按主要行业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分行业、分领域的分析报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成功、张东平、杨晓斌、陆小青、林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9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本公告的发布日期:2021年6月10日。
(2) 推荐理由: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认为本包件投标人“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的投标技术方案最为详细,服务水平较好,承诺的服务周期满足要求,拟定的配合方案好,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专业性强,以往业绩较多,售后服务承诺满足需求,报价合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各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该投标人为本包件的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林立 23115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徐迪 17717905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电 话: 177179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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