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冷水机组(含空调节能控制系统)采购(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冷水机组(含空调节能控制系统)采购(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6日)
项目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冷水机组(含空调节能控制系统)采购(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 标 人 |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冷水机组(含空调节能控制系统)采购(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标人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标人 |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标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 拟中标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 理部门 |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单位名称): 2021年6月1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2021年6月11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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