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动态更新项目中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动态更新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动态更新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1日10:45 |
评审专家名单 | 林剑飞、杜荷莉、杨丽丽、蔡杰、周晓青(甲方评委) | ||
总中标金额 | ¥48.9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晓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035960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晓青:0951-50359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丰凯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青春财富中心8B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荆阳:0951-8995041 |
一、项目编号:NXFKD-2021-(采)001号(招标文件编号:NXFKD-2021-(采)001号)
二、项目名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动态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捷创通达国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704
中标(成交)金额:4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夏捷创通达国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动态更新项目 | 1.开展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 以“变更调查”的图斑为底图,叠加林地“一张图”、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草地资源监测调查、湿地资源监测调查、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宁夏1:2000基础地理信息库等专题数据,按照先核清各类资源范围、面积,再确定资源数量、质量的工作顺序,形成以县级行政辖区为清查单位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数据。 2.进行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 在统一标准、内涵的基础上,基于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属性数据及价格体系等关键属性,估算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暂不考虑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 3.编制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相关工作报告,建立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数据库; 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清查数据为基础,汇总形成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集,建立综合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并进行质检验收,合格后整理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清查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编制清查试点报告。 4.形成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质量检查报告; 对石嘴山市清查数据、数据库、表格、文本报告和图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质量检查,形成《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质量检查报告》,开展市级验收,完善后上报省级检查。 5.编制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专题图集 以石嘴山市三区两县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绘制石嘴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专题图集,主要反映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的自然资源资产空间位置、分布规律、价值特点和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体现石嘴山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的完整性、实用性和现势性。 | 1.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要求按时提交工作大纲、初步方案、最终成果等工作成果。在项目完成后一年内,项目成果需用自治区清查价格体系重新计算经济价值,项目成果经自治区复检、自然资源部核查后,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以符合自然资源部要求。 2.人员要求(含资质、配备情况等):为确保本次采购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因项目基础数据涉密,所有投入该项目技术服务人员需在甲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服从保密管理相关规定。 | 本项目要求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要求按时提交工作大纲、初步方案、最终成果等工作成果。在项目完成后一年内,项目成果需用自治区清查价格体系重新计算经济价值,项目成果经自治区复检、自然资源部核查后,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以符合自然资源部要求。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剑飞、杜荷莉、杨丽丽、蔡杰、周晓青(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服务费具体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
联系方式:周晓青:0951-5035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丰凯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青春财富中心8B02室
联系方式:荆阳:0951-8995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晓青
电 话: 0951-503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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